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总体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章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财〔2015〕28号),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5〕71号)。为坚持依法行政,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通知》精神,解决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少、经费和设施设备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检验检测工作的实际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充分征求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白银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总体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白银市食品药品安全

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总体规划

为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财〔2015〕28号)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5〕71号)精神,全面整合和优化我市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一个“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分析

(一)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管现状。白银市三县两区共有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对象19238家。其中: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14730家;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单位318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08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26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656家。2014年全市共完成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抽样2050批次。其中:食品抽样1404批次,因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在建设中,检验任务全部委托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白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白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药品抽样594批次,检验任务由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抽样分别为30批次和32批次,检验任务分别由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完成。在近2万家的监管对象中,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管数量占到了四分之三,由此可见,我市三县两区食品监管及检验检测工作量大、面宽,食品产业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白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隶属于质检、工商部门的食品检验检测职能已经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而农牧、卫生部门的食品检验检测职能并未划转。目前,全市范围内具有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机构共有19家。其中,市级4家,即隶属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白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白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白银市农牧局的白银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在建设中,计划2016年投入使用。县级15家。白银区2家,即隶属白银区农牧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隶属白银区卫生局的白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白银区是市政府所在地,食药监部门未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平川区3家,即隶属平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平川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平川区农牧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和隶属平川区卫生局的平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靖远县3家,即隶属靖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靖远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靖远县农牧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和隶属靖远县卫生局的靖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宁县3家,即隶属会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会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会宁县农牧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和隶属会宁县卫生局的会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景泰县4家,即隶属景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景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景泰县农牧局的景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隶属景泰县卫生局的景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隶属甘肃农垦条山农场的甘肃农垦条山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经我们认真调查,发现4家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中,白银市药品检验所能正常开展药品检验工作,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在建设中,白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目前还在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白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虽然还有农产品检验检测职能,但已不再开展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的检验检测工作。在15家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中,除甘肃农垦条山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可以开展业务外,其他均未取得检验资质。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少,检验检测经费和设施设备严重不足,无法正常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仅能开展一些简单的食品快检业务。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与当地食品监管现状严重不相适应,“小、散、弱”矛盾突出。

综上所述,迫切需要对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体规划和资源整合,构建一个适合白银市实际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更好地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全面整合和优化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一个“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为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三、规划思路和措施

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根据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资源现状,采取职能划转和职责调整的方式,将我市现有的19家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为6家具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职能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中市级2家,即: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级4家,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和平川区各一家,分别是:会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靖远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景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平川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整合后,集中力量支持这6家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可有效解决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小、弱、散和低水平重复问题,大力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资源整合后,还能获得国家在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支持。

(一)对卫生系统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检验进行职能职责调整,不再承担食品监督检验任务,只承担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

(二)对农牧系统7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职能职责调整,不再承担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验任务,继续承担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检验工作。

功能定位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2015〕11号)要求,对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如下:

(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功能定位:具备食品药品常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批量、快速检验检测和区域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能够完成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常规性检验检测任务。能够为食药监部门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二)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功能定位:具备对常见食品、农产品的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等常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及食品、药品定性快速检测能力。

五、体制机制

(一)管理体制机制。市、县检验检测中心分别隶属于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业务接受上级中心指导。

(二)检验检测经费。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经费纳入当地县(区)级财政预算。白银区虽不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但白银区每年财政预算必须安排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经费。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假劣食品药品即可抽样,委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

(三)检验检测工作。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每年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全市日常监督检验任务,同时承担国家总局、省局的各类评价性和专项检验检测任务及各类委托检验检测任务。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每年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日常监督检验任务,同时承担食品药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任务。

六、规划目标

整合工作目标: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财〔2015〕28号)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5〕71号)精神,我市规划2015年至2017年分三批完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2015年,完成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会宁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整合建设。2016年,完成平川区和景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整合建设。2017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设工作。

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设工作规划的时间进度,要纳入县区政府当年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七、工作要求

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总体规划由市、县两级政府牵头,各级食药监、发改、编办、财政、人社、卫生和农牧等部门负责配合落实。市、县两级食药监部门具体负责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任务的落实;发改部门不再给其他部门审批有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项目建设;编办和人社部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财政部门不安排财政预算;卫生和农牧部门不再承担食品检验检测职能。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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