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白银市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白银市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政办〔2010〕111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白银市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201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城市信用社,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制定的《白银市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白银市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
二○一○年七月七日
白银市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
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增强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力度,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1、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既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白银市作为一个以重工业为主的传统工业城市,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干打垒或土坯住房为主的大面积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差,严重制约城市的发展。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既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又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
2、明确金融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方向。棚户区改造离不开金融的强力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是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服务的重点和主营方向。坚持科学发展、全程介入、择优支持、全面推进的原则,要根据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的综合性特点,依据商业性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努力创新金融服务措施,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在信贷资金规模上给予保障,发挥信贷资金在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主渠道作用。
二、加快改革,健全机制
3、搭建便利政银企充分沟通的融资平台。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货币信贷在推进棚户区改造中的指导作用,通过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共同搭建融资沟通平台,采取银企融资洽谈会、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会等形式,加强互动和合作,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成功率。各银行机构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责任与绩效考评制度,建立责权利对等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优良的信贷营销人员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
4、提高支持棚户区改造的信贷资金审批效率。各银行机构主动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展,积极参与项目设计与论证,全面细致介绍信贷条件,为相关部门科学制定项目方案提供金融咨询服务。要积极与上级沟通,争取新品种业务的权限下放。要客观评价现有信贷审批流程,在完善风险评价体系的前提下,适当简化信贷审批程序,建立、健全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相适应的信贷评估、审批和贷款发放制度,为棚户区改造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
三、把握重点,优化结构
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按照“灵活应变、区别对待”的原则,实行灵活的金融支持政策,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主体单位前期拆迁安置、购建过渡周转房的专项资金缺口,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做好相关论证评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6、以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内容,确保信贷投向与宏观调控目标相一致。要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支持棚户区改造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主体业务来发展。
四、加快创新,提升能力
7、丰富金融服务内容。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信贷组织积极介入棚户区改造工作,增强金融差别化服务棚户区改造的能力。要按照“政府引导、多元融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创办和发展担保机构。各县区要积极引进和设立担保机构,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信用担保支撑。保险机构要结合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的特点,推出新产品,为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驾护航。
8、创新金融服务手段。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充分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枢纽作用,向全社会提供最为快捷的结算网络支撑。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各自情况,本着兼顾社会利益与自身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优势、网络优势和网点优势,进一步丰富自身业务品种,提高业务工具的电子化水平,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多形式、多方位、一站式服务。要注重发展财务咨询、代客理财、银行卡、查询查复、帐务核算、代理清算、网上银行等系列中间业务服务。
五、创安立本,营造环境
9、积极创建金融安全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要把金融安全区建设作为金融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努力形成“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建设模式。要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国民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客户使用金融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为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控制信贷风险。人民银行将发挥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尽快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库,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实信息库的内容,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良好的信用平台。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联合制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授信评估、贷前审批和贷后检查,对不符合原则的项目要执行严格的准入条件。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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