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市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市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市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市

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全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防洪除涝工程、生态水系工程的信贷支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定西市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定西市是全国有名的严重缺水干旱地区,全市自产水资源总量仅16亿立方米,只占全省总量的5%;人均拥有水资源540多立方米,不及全省人均水平的1/2,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200多立方米,仅为全省亩均水平的1/3;全市自然灾害频繁,旱、雹、洪、霜冻等每年屡有发生,其中旱、洪灾害在全市出现机率大,危害严重。全市水利条件非常严峻,一方面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水资源开发利用很不充分,水利设施严重不足,难以抵御大的水旱灾害。如果不研究解决水资源匮乏,水土流失严重,水利管理组织粗放等问题,势必影响我市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也是全面提高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安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保证全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指出“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定西市《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二五”规划》总揽水利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水利思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生态屏障的目标,切实增强做好金融支持水利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定西市水利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全市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在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确保水利建设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弱,水利建设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占涉农贷款的比重。全市各金融机构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增水利建设信贷资金13.08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多增2.18亿元,年均增长18%,余额达26.74亿元,为进一步促进定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切实加大金融对水利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将引洮工程、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水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牧区水利、小水电代燃料、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源地保护、信息化建设等29个类别、221项水利重点项目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信贷支持重点。

(一)以引洮配套工程为中心,大力支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引洮工程作为全省“一号水利工程”,一期工程覆盖定西、兰州、白银三个市辖的六个县区39个乡镇,项目完工将解决154.86万城镇和乡村人口、260.68万头牲畜饮水,发展高新农业灌溉面积19万亩。各金融机构要以引洮一期配套农村供水工程、引洮一期配套城市供水工程、引洮一期配套田间配套工程为中心,加大对重点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建立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体系,努力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解决好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二)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大力支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也是全面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全市现有耕地面积769.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3.53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4.75%,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200多立方米,仅为全省亩均水平的1/3,农业灌溉工程设施整体配套程度低,渠系水的利用率仅为0.4左右,供需水矛盾突出。根据这一实际,各金融机构要以六县一区雨水集蓄工程、临洮县洮河大型灌区续建与配套工程、岷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项目为中心,大力加强以农村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水电建设、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环境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有关的农村水、土、田、林、路、电等符合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改进和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提高农村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果,为农户开展小型节水灌溉、塘渠疏浚、堰坝加固、吃水用水安全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贷款及时提供有力支持,为农民增收、扶贫开发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好服务。

(三)注重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城市防洪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力支持生态水利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频繁,旱、雹、洪、霜冻等每年屡有发生,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旱灾越来越频繁,已位居自然灾害之首。全市洪水灾害出现时间较集中,区内洮河、渭河、漳河等主要河流,常发生洪水灾害,直接影响工农业生产和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二五”规划》中重点水源工程、防汛通讯项目、水利信息化建设,城市防洪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山洪灾害治理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水库及堤防的防洪标准,提高抗洪减灾能力,提高全市水旱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使防护区经济社会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以节水治污为中心,大力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步伐。一是加强对节陇西、安定、渭源、临洮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项目支持力度。二是加强对16项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支持力度,保障项目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供水安全。三是支持渭源、岷县、临洮、漳县地下水保护项目,保障地下水安全。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信贷服务体系

(一)人民银行要强化“窗口指导”作用。当地人民银行应积极发挥金融宏观调控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以农业开发和农田水利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市水利建设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搜集和发布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情况,力争建立从上至下的银政企合作体系,切实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融资对接等服务工作。二是通过引导和协调区域融资性金融机构形成银团贷款、扩大支农再贷款使用范围等,力促各金融机构扩大对农田水利等支农项目的资金投放力度。三是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率等多种货币信贷政策手段,对各金融机构发放的水利贷款,及时提供充足的流动性支持和有效的正向激励。

(二)农发行要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农业发展银行要紧紧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开办中长期的节水灌溉、中小型水利工程、农业科技试验推广、农村通讯等周期长、见效慢的开发性贷款,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对政府主导、上级财政补贴的水利建设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财政资金若不能覆盖建设投资的,农发行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用贷款弥补投资缺口,依靠项目自身收益如水费收入等偿还贷款本息;项目无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可用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或其他财政性资金予以弥补,并办理相应的抵押担保。

(三)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三农金融服务优势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三农金融服务优势,重点对农村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水电建设、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应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原则,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抓住改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核心和源头,积极支持大型水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相关领域,积极支持江河治理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抓住民生水利这一水利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支持农村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抓住农田水利最薄弱环节,积极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抓住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积极支持新型节水高效农业生产项目。为确保对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应进一步提高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服务能力,要根据农田水利建设信贷需求特点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信贷管理模式。

(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三农”主力军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农村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扩大贷款投放面,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进一步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农业大县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支持,因地制宜支持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五)其他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业务功能和市场定位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其他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合理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贷款比重,合力支持水利建设。要充分运用资金规模优势,积极支持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对城市防洪排涝、居民和工业原水供应、污水处理回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金融服务,加强对大江大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国家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生态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的融资支持。

五、努力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建设加快发展的合力

(一)建立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积极配合市政府将财政资金、政策性贷款、农业保险等支持因素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协调合作、风险共担的农田水利建设贷款担保和补偿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支持的杠杆作用,切实降低农田水利建设贷款风险水平,制定农田水利设施贷款风险和损失的补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入水利领域。支持将农田水利设施纳入现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之内,其它农村保险机构要积极探索开展农业灾害保险业务,利用保险手段分散农业风险。

(二)完善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大力推行农田水利设施贷款贴息政策,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或承担全部利息;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提供减免税费的政策,减轻承贷主体的经济负担;对辖内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可按投资比例给予奖励,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设施信贷进行支持的积极性。

(三)创新水利建设信贷管理模式。金融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确保信贷资金“三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借鉴土地流转、林权质押贷款的经验,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创新服务“三农”、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利建设的活力。探索推出“土地流转权+信贷资金+水利建设”、“五户联保+信贷资金+灌溉机具”、“农村门市房+信贷资金+河渠改造”等信贷支持模式,以及以项目未来的经营收益或收费权等为担保,对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农田水利项目发放抵押贷款;积极探索拓宽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担保形式多样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开展大型农田水利设备、大型农机具等融资租赁业务。在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时,有效拓展信贷业务,促进自身效益的可持续增长。

(四)发挥财政和政策金融支持合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积极探索政府补助、参股经营、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担保融资等机制和方式,扩大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引导银行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起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政策性金融资金、农村商业信贷资金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

(五)积极培育合格的承贷主体。财政、经济、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项目产权,实现市场化经营,引导组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合作组织,明确项目承贷主体,为银行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基础。同时,政府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农民自愿投入为辅、其他经济组织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积极扶持和引导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发展,让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明晰小型水利设施的经营管理责任主体,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金融机构开展联保互保等信贷业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