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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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二〇一〇年五月)
为了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定西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管理,加大信贷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推进定西加快发展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战略性意义。当前,全市经济正处于蓄势转型、谋求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融资支撑作用,并能够通过信贷结构调整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金融强力支撑作用,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
二、围绕金融支持重点努力加大信贷投入
(一)加大重点项目建设信贷投入。今年,市上确定固定资产投资净增40亿元,达到165.8亿元,增长32%,市列重点项目263个。要结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发展目标,制定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中长期信贷投入,力争全市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平均贷款增速。
(二)加大对农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围绕农村综合开发、马铃薯基地、中药材基地、设施农业、旱作农业示范区等47个农业重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畜禽标准化养殖、畜禽良种扩繁等68个畜牧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重点做好生猪、奶牛等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加大对工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围绕“工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中的铝产品加工、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等7大类105个项目,做好金融服务。
(四)加大对城镇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市上确定的138个城镇建设项目,重点做好“五路一桥一带一公园”8个新城区建设项目,定临公路过境段改造等12个旧城区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导房地产商开发中小户型、经济适用性住房,全面做好廉租住房和工矿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
(五)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围绕全市交通、水利、能源等78个项目,积极支持天定高速、临渭高速等重点交通项目的建设,继续完善引洮工程后续建设项目的信贷服务,积极投身节水灌溉、病险水库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努力发挥“绿色信贷”支持农村沼气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清洁能源建设的作用。
(六)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结合渭河源生态治理、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洮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编制金融支持配套工作方案予以支持。继续加大马铃薯加工企业节能减排技改、城市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等流域污染治理项目的信贷服务。
(七)加大对物流、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定西物流园区和各县物流中心建设。支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金融服务设施。
(八)加大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以农村中小学教育设施改造、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计生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异地搬迁、整村推进的等为民生信贷重点,拓宽信贷服务范围。
三、扩大重点项目建设信贷融资渠道
(一)及时落实配套贷款。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对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对符合国家投资投向、还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着力加大信贷投入。要尽力满足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资金需求。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点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扩大重点项目收益权或经营权质押贷款的范围。对贷款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各家商业银行总行、省行直贷解决。对鼓励发展的产业、技改项目和公益项目,合理确定重点项目贷款利率水平,做好项目贴息工作。对重点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争取上级行的信贷倾斜支持。
(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债和西部开发专项资金以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对资金需求较大的重点项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放银团贷款。切实做好重点产业调整和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的配套金融服务。支持重点项目企业探索发行短期融资券、中长期债券。探索引入重点项目投资信托等新型金融产品。运用杠杆租赁、直接租赁等工具,积极为大型矿山设备、机电设备等大宗已购或待购设备置换资金。
(四)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在宏观经济企稳回升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潜在的信贷风险,完善重点项目信贷风险预警机制,要特别注意防止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的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要认真评估重点项目,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项目运行变化情况,确保贷款安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要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推动建设信贷资金持续投入重点项目信用环境
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组织银行和企业通过项目推介等工作方式,建立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帮助银行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状况,提高银企合作效率和成功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扩大重点项目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要继续加强信贷征信系统建设,全面掌握重点项目企业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促进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实施企业建立务实、高效、稳定的银企关系,不断探索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要通过信用制度的宣传、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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