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二OO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定政办发[2009]45号
颁布日期:2009-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二OO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二OO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定西市二OO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切实搞好2009年度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9月。3月—4月为消融期,在部分冻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有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5月—9月为汛期,6月—8月为主汛期,因集中强降雨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市降水和常年相当,但汛期发生局地强降水、暴洪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应重点加强对强降水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

我市地处甘肃中部,属黄土高原和西秦岭山地交汇区,山脉纵横,地质构造复杂,植被覆盖率低,年内降水相对集中,地质灾害较多。安定、临洮、陇西、通渭和渭源大部分地区地处黄土高原西南部,地形以梁峁沟壑为主,穿插分布有石质及半石质低中山岭、山间盆地和河谷阶地及川台地,黄土层覆盖厚,土质疏松,灾害类型以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漳、岷两县和渭源县南部位于西秦岭山地北部,地貌以石质中高山地为主,期间分布有河谷川地及山间盆地,境内岩体破碎,褶皱断裂,垂直高差大,节理发育,易发地质灾害,灾害类型主要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中以泥石流最为发育,危害性最强,危害程度最大。

受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影响,在我市部分地方诱发了次生地质灾害,一些地方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隐患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通渭、陇西、渭源、漳、岷等县。

(一)安定区

泥石流、滑坡易发区:北部关川河流域、西部称沟河流域、东部西巩河流域、西南部西河流域。

泥石流、滑坡危险区:石峡湾、白碌、鲁家沟石峡一带,内官中河一带,西河流域的香泉池沟,凤翔李家嘴、中川一带采石采砂矿区。

崩塌危险区:称钩梁家坪、宁远红土、凤翔景家店及巉口、团结、内官一带砖厂区。

(二)通渭县

襄南、平襄、北城、马营、三铺、碧玉、华岭、常河、什川、榜罗、寺子等乡镇的一些地方是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大部分地方是滑坡地质灾害危险区。

(三)陇西县

泥石流易发区:碧岩、菜子及文峰镇南部。

地裂缝、滑坡易发区:北部山区的马河、宏伟、通安驿、权家湾、渭阳、德兴、福星、双泉、和平、永吉及柯寨、巩昌、文峰等乡镇的部分区域。

崩塌易发区:首阳、巩昌、文峰等乡镇的河谷地带,柯寨、马河、通安驿、云田等乡镇的部分区域。

(四)临洮县

滑坡危险区:太石镇张家岭村、西坪乡腰崖一带。

泥石流危险区:塔湾乡花麻沟一带。

(五)渭源县

地裂缝、滑坡易发区:秦祁、大安、北寨、庆坪、祁家庙、清源等乡镇。

泥石流易发区:南部石质中高山地和川山区是泥石流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峡城、田家河、麻家集、会川、上湾、莲峰、锹峪、五竹、路园等乡镇。

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北寨镇和莲峰镇部分村,会川镇漫河坝流域,清源镇张家湾、星光、葛家湾、路麻滩村和锹峪乡河口、峪丰、毛家窑、中寨、锹峪村等。

(六)漳县

滑坡、泥石流易发区:漳河流域三岔至孙家峡段及坟湾至殪虎桥段涉及武阳、盐井、武当、三岔、金钟及殪虎桥等大部分区域。

泥石流危险区:武阳镇城关村红沟、柯寨村大坪沟、董家村旗山头沟、新庄门村郭家沟;新寺镇中心村寺屲沟;殪虎桥乡瓦房村石关社线家沟和光明村王家河沟、竹林沟村下社竹林沟;金钟镇大车厂村中庄牛圈沟、寨子村后庄社常家沟、大石门村大石门社李家沟等;盐井乡盐井村盐厂沟、汪家庄村裴家沟、杜家庄村韩家沟;殪虎桥乡瓦房村石关社线家沟、东桥村王家河社王家河沟、竹林沟村下社竹林沟;三岔镇朱家庄村方家沟;武当乡张坪村那面沟;石川乡龙口村中间沟和田家沟;草滩乡刘家门村安家门社缠杂沟等。

地裂缝、滑坡危险区:盐井镇盐井村牛头山、猫耳咀一带。

(七)岷县

泥石流灾害易发区:洮河沿岸山区,包括维新、中寨、西江、梅川、茶埠、禾驮、岷阳、十里、清水、西寨等;马坞——锁龙东山区,包括马坞—锁龙两乡镇大部分地区及闾井镇东部地区;蒲麻——申都——闾井东山区,包括蒲麻、申都两个乡镇大部分地区及闾井镇西北地区;十里——秦许——寺沟——麻子川面部山区等。

地面塌陷、滑坡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洮河沿岸的中寨、西江、梅川、岷山、茶埠、文斗、维新以及岷阳镇二郎山周边等地。

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岷县城西南大拉梁一带,秦许乡鹿峰金矿区、学寨簸箕沟一带,寺沟乡多纳沟,茶埠乡耳阳、吉纳、大竜地区采矿采石区。

三、主要预防区段

根据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确定通渭县平襄镇曹川村滑坡、漳县盐井牛头山及猫儿嘴滑坡、岷县秦许乡鹿峰金矿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见附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和预防治理。

四、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多,危害范围广,地质灾害隐患在全市都有不同程度分布,直接威胁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点的居民和工农业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点、县(区)城区、村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输电线路、通信光缆等。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9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滞后于降水的特点,5-9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特别是工程建设活动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我市发生地面塌陷灾害主要是部分矿区(矿点)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该类灾害应全年防范。矿区应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威胁公路、铁路、通信、水利水电等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威胁企业矿区、厂区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该企业负责组织监测;威胁学校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学校所在乡(镇)、村或居委会协助学校组织监测;威胁机关单位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本单位或几个单位协商组织监测;威胁居民及农田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村级组织监测;对灾害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各县区、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门监测。

对每个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预防,县(区)、乡(镇)政府应把责任落实到人,尤其在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监测并加强对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地声、泉水或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的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预防措施。

七、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组织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重要地质灾害的专人负责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的经费补助,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和危险点应急工程治理正常进行,尤其要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前要搞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会同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对本辖区内当年地质灾害可能发生区域进行历史资料研究,掌握主要灾害的分布点、类型、规模、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划定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点),进行科学预测,确定防治重点,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危险程度评价和预测,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和抢险救灾的具体工作措施。防治方案要在汛前由政府公布实施,为指导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县区政府要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对防治方案中提出的危险性大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在汛期来临前修筑必要的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执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依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严格履行职责,要及时公布应急指挥部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通讯号码或联系方式。灾害发生时,要根据灾害规模及时启动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四)加强部门协作,共同预防地质灾害。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气象、防汛、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气象部门要发挥部门技术和资源优势,对大(暴)雨及强对流性天气做好滚动订正预报和实时跟踪监测,以内部网、因特网、电报等方式形成防治区域内信息的同步共享,保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由气象、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五)完善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监测预警制度、群测群防制度、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地质灾害危险公告制度及治理责任制度。各县区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回检查,把汛前检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结合起来,准确掌握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靠实责任,落实预防和治理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要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六)有效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要求,对城市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要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指导和监督矿山企业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保证资金和治理措施,尽早消除隐患。矿山企业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山区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尾矿库溃坝及矿渣泥石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等手段,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以及应急避险的措施,保障灾害发生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转移,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要鼓励群众对灾害隐患点自已动手,及早防治,防止因延误时机造成地质灾害损失。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县(区)要明确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和落实基层联户防灾责任制。

(八)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未按照规定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或者未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的,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未按照规定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的,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造成恶劣影响等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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