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掖银监分局关于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掖银监分局关于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发〔2010〕142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掖银监分局关于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0〕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银监分局《关于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关于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张掖银监分局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银监会、银监局工作会议精神,改进银行业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宏观金融政策要求,结合张掖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小企业是张掖经济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承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就业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经济规模快速发展,对全市经济贡献率也稳步提升,成为张掖经济增长的支柱之一。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应小企业发展的趋势,加大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不断提高金融工作的水平,不仅是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现实需要,也是拓展业务发展空间的迫切要求。因此,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拓宽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大力改进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实现自身业务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变、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实现银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方“共赢”。
二、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全面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
2010年小企业信贷增量的要求是:全年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1个百分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
(一)单列计划,预留规模,优先满足小企业信贷需求。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当年总体信贷计划,单独安排小企业信贷规模,单独编制小企业信贷年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各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计划,要按年度向张掖银监分局报告备案,张掖银监分局将按年度对小企业信贷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单设机构,单独考核,力求在小企业服务机构布局方面有所突破。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建设步伐。法人银行机构对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要实施“四单”管理要求,即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已经设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内设机构的或尚未设立小企业服务专门内设部门的,要在现行机制下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设立专营机构,力争实现机构单设、人员专职、考核单独、计划单列目标。对申请设立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的,张掖银监分局将在机构准入方面按照个案处理,从宽、从快办理机构准入许可。年内张掖银监分局将组织各银行业机构及提供信贷服务的小企业召开小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向纵深发展。
(三)简化程序,改进流程,进一步提高信贷服务效率。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小企业资金需求“小、频、急”的特点,从改进完善信贷服务流程入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与小企业性质、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技术,合理安排信贷授权;从改进管理机制入手,妥善解决信贷管理半径大,审批环节多,无信贷授权等制约小企业信贷服务效率提高的“瓶颈”问题。
(四)把握契机,创新产品,大力促进适应小企业需求的产品推广。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营销策略,加大对围绕重点项目和核心企业衍生出的外围小企业承兑、贴现、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的拓展力度,逐步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同时,要切实把握贷款新规出台的契机,更新经营理念,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探索循环担保、行业共同体、联户担保、仓储质押等担保方式,推进辖内小企业信贷业务制度、流程和产品创新,解决好部分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五)客观风评,合理定价,进一步降低小企业信贷成本。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小企业信贷风险状况,客观进行风险评价,建立合理的信贷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科学测算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规模小企业的授信风险议价水平。在精确测算资金成本、管理成本和银行对违约风险的补偿要求等定价基础的同时,充分考虑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对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原则上不得超过本行平均利率上浮幅度。
(六)强化沟通,拓宽渠道,进一步做好对担保机构的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小企业管理部门、小伙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拓展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市、县(区)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共同做好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工作。对有关担保机构向银行机构提出的企业信用状况咨询和与担保意向有关的业务咨询,要认真对待,做好咨询服务。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对小企业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把手”要对机构推动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负总责,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机制。从今年起张掖银监分局将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监测制度,对各银行业机构小企业贷款实施持续动态监测,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落实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将与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挂钩,对未落实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要求的银行机构高管人员,将降低其履职评价等级。
要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考核机制和免责措施。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建立相对独立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正向激励,尽职免责,实行独立于其他银行业务的考核和激励措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对受理调查、风评审批、合同签订、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履职尽责,没有主观过错的,要设置明确的免责条款,切实做到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同时,尽快建立健全小企业授信的独立核算机制,并根据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业务情况设立合理的风险容忍度,科学合理的设置激励与约束措施。政府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组织和协调功能,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增强小企业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企业文化,促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银企债务纠纷,促进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