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张政办发〔2009〕189号
颁布日期:2009-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9〕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张掖市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

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活动自2008年4月启动以来,在健全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活动形式单一、工作涉及面狭窄、追求短期效果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把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工作做深做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与金融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认识,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践行社会责任是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金融机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责任。金融机构作为我国经济运行体系的核心参与者,承担着对股东、员工、金融服务消费者、社区、社会的责任,承担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和公平竞争市场、可持续发展环境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尤其在国家全力化解金融危机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的关键时期,金融业践行社会责任显得更为迫切。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为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全面实施“三大战略”、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准确把握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内涵,切实践行社会责任

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为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践行社会责任,把服务社会的理念融入金融企业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地区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地发挥金融核心作用。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和突出“服务大众、协同发展、回报社会、共建和谐”的活动主题,更好地履行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责任。

(一)诚信经营。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按照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其他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战略,关注社会整体利益。严格风险管理,安全稳健经营,维护股东权益。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客户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腐败行为。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的业务往来,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及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所开发的金融产品,尤其是代客理财、衍生产品及创新业务等,就其风险因素等要向消费者做出客观真实的说明并给予明确的提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引导和培育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机构要在实现自身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营业收入,扩大纳税份额,更好地承担纳税义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服务经济。一是要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全面促进农民增收。二是要加大对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水电、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三是认真落实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地域、行业和规模等特点,与企业建立务实、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特点出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发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四是保险业要进一步拓展市场,特别是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与支持“三农”发展相适应的保险品种,充分发挥保险为弱势群体的保障功能。

(三)关注民生。要创新金融促进就业的金融产品,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积极参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做好创业项目贷款等工作,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机制优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助学贷款。加强与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解决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服务。要围绕消费者需求创新产品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优化结构。要高度重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在经营管理中确保经营战略、政策和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严格审查融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不得以降低环境标准作为业务竞争手段。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停止或者压缩对生产能力过剩、技术落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由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和鼓励客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六)维护稳定。要加强风险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稳定意识,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结合创建金融生态城市工作,充分发挥信用的导向性作用,推动“信用张掖”建设。

(七)关爱职员。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讲求效率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建立职业培训制度,重视员工自身成长,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从业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八)参与公益。要关心社会事业发展,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三、充分发挥监督考核机制作用,有效促进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

(一)张掖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履行践行社会责任领导小组沟通协调职能,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金融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创造积极条件。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活动牵头单位,要做好引导、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每年组织对各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各金融机构及其上级行通报反馈,并根据考核结果下发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意见建议书。政法部门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宣传部门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践行社会责任活动,积极组织对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金融知识宣传、先进集体评选、帮扶弱势群体、反洗钱、反假币等金融活动的报导宣传,为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践行社会责任金融机构主体要加强系统内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健全机制,明确目标,通过加快管理体制创新和业务流程的科学设置,加快产品和业务创新,使社会责任真正嵌入整个金融业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有效发挥践行社会责任的主体推动力作用。在业务管理上,要经常研究践行社会责任工作,加强践行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在信贷投放结构上,要严格遵循国家信贷政策导向,合理运用“绿色信贷”杠杆,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在服务创新上,要不断加强基层服务网点设施更新和职员培训,拓展符合当地的服务品种,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自身资源配置。在内部机制建设上,要构建内部和谐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充分激发职员工作热情,努力建设社会体系中最稳定、最具活力、最具示范效应的窗口行业。

(三)畅通信息,多渠道建立践行社会责任情况披露机制。各金融机构要不定期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上报开展践行社会责任活动的时事动态,及时反映各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每年1月底前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提交上一年度践行社会责任情况工作报告,各金融机构要有计划地通过市内报纸、网站等渠道,定期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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