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佛府办〔201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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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电话:83334944)反映。
二○一○年四月七日
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
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以及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市政府决定举办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为抓紧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举办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充分挖掘我市城市可经营资源,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加快我市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2个阶段进行:
(一)2010年4月至5月25日,由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城市可经营项目策划包装、推介洽谈等活动,争取更多项目签约落实。
(二)2010年5月26日,在佛山皇冠假日酒店举行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会暨签约仪式。
1、15时-16时,项目对接洽谈会。佛山市各区和服务业片区、集聚区代表与国内外参会机构、企业开展对接洽谈。
2、16时-17时30分,举行活动大会和城市可经营项目签约仪式。主要内容包括领导致辞、客商代表发言、城市可经营项目签约仪式。
三、推介及签约项目重点
本次活动推介和签约项目以交通、“三旧”改造、生态环保、公用事业、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对服务业片区、集聚区及其项目的推介。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2010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协调各专责工作小组筹备工作。
(一)组委会
主任:周天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倪全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国森(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葛承书(禅城区常务副区长)
黄福洪(南海区常务副区长)
邓永强(顺德区常务副区长)
刘志刚(高明区副区长)
霍平(三水区副区长)
香秀杏(市经贸局副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少文(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梁江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吕丹苗(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国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烈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杜达权(市水务局党组书记)
林效祥(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景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谭光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兵(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曾宪喜(市国资委副主任)
谢建华(市旅游局副局长)
顾耀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邓雅韫(市信息产业局纪检组长)
王雄(东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宋卫东(佛山传媒集团党委委员)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何国森(兼)
副主任:梁英志(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法文(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厚成(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谭信坚(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远航(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晓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三)专责工作小组
1、会务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成员:由市府办、市接待处、市发展改革局、市外经贸局、佛山皇冠假日酒店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编制议程安排;场馆安排和布置;车辆组织;会议资料发放;请柬、嘉宾证、工作人员证等证件印发;省、市领导的邀请和落实;迎宾,领导及来宾的签到;食宿安排;编制会议费用预算等。
2、项目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局、市“三旧”办及各区发展改革局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项目的准备工作和落实;协调各区和项目单位客商的邀请;落实客商代表发言;活动推介、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查、筛选、统计和跟踪落实;活动推介项目资料的编撰和印制;组织项目推介会和签约仪式。
3、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佛山传媒集团
成员:由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外事侨务局、市信息产业局、佛山传媒集团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编制活动宣传册和宣传标语;宣传资料上网;聘请会议司仪;起草领导讲话稿、主持辞、司仪稿;邀请媒体参加报道,组织协调新闻采访;撰写新闻通稿和会议总结等材料;制作多媒体资料;会议期间会场周边环境布置。
4、安全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主要职责:负责会议期间会场和住宿客商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医疗、食品卫生、防疫以及消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等。
各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开展组织筹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组织筹备工作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通知落实。4月12日前,请各区政府办将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市有关单位将参加专责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传明,电话:83334944,传真:83329070)。
五、会议规模
计划组织出席本次活动大会的总人数约600人,具体安排见附件2、3,请各区和市属有关单位邀请落实。
六、筹备事项
(一)推介及签约项目的落实
1、项目的计划。本次活动签约和推介项目计划见附件1,请各区落实。市属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分解下达到市属有关单位。
2、项目的收集。各区和市属有关单位把城市可经营推介、签约项目于4月15日前报项目组集中。各区将重点推介项目(每区3-4个)资料(文字、图片等)于4月20日前报宣传组。
3、项目的整理汇总。4月25日前,项目组对收集的推介和签约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和汇总,选出上台签约的城市可经营项目,并报市领导审定。
4、项目组落实上台签约项目。经市领导审定同意的上台签约项目,在5月10日前落实签约代表,编制签约项目的程序,准备好签约文本,并将项目文字简介交宣传组。
(二)嘉宾邀请
由市统一制作请柬和回执,国家、省、市、区及有关部门领导等嘉宾统一由市负责邀请;各镇(街道)领导和各区有关部门领导由各区负责邀请;客商和项目单位代表由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邀请。
(三)宣传工作
佛山传媒集团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市各级及部分市外新闻媒体全力配合广为宣传;市信息产业局协助市发展改革局,以市政府网为宣传工作的主要网站平台,统一发布各项权威宣传信息。市、区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编制本次活动有关宣传资料。
(四)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由市财政安排,市发展改革局制定经费预算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各区的相关组织经费由各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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