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幸福河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委、市政府决定2012年为群众办好如下十件实事:一是市区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完成市博爱学校建设,市卫生学校一、二期工程,河源理工学校实训中心三期工程,河职院实训中心三期工程(学术交流中心),河源中学改建工程,启动市体校迁建工作;二是缓解市区“出行难”,重点改造升级沿江路(含河源大道与沿江路交叉路口)、长堤中路等道路,打通纬十四路(含上跨铁路桥梁)、纬十五路、东江西路北段、文昌路南段、东江东路(河职院段)等“断头路”;三是加快滨江大道二期建设;四是建设迎客大桥;五是完成客家文化公园一期工程建设,启动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六是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七是解决农村9.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农村85.5万人饮水不安全工程建设总任务;八是新增保障性住房4348套(其中市直715套);九是完成不少于110公里的全市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任务;十是启动市人民医院新院二期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二期建设。为确保依期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建设幸福河源为奋斗目标,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推进发展成果共享,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工作要求(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政府工作的“发展提速年”、“管理强化年”、“工作落实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幸福追求,狠抓工作落实,把办好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大事抓紧抓好,努力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市政府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继续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县区和各主办单位要抓紧制订本单位具体的实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事目标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落实,把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主办、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共同抓好实事办理工作。

(二)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进度。各县区、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抓好工作安排调度。对重大问题要专题研究,及时解决,落实到位;对于能够尽早落实的实事,要加快进度,力争提前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要合理安排好全年工作进度,坚决克服前松后紧的现象,采取工作时间倒排机制,明确每月、每季度具体目标任务,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做到环环紧扣、整体推进,确保做到年初承诺、年底兑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取信于民。

(三)精心筹划,保障实事资金。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十件实事项目的预算资金、配套资金。各县区、各主办单位要加强与上级衔接,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要切实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信贷支持;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育、卫生、文化等项目建设。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监管,既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又要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要坚决克服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十件实事的办理进度和质量现象。

(四)保证质量,打造精品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只有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才能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才能真正取信于民。今年十件实事多数涉及到工程建设,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始终树牢质量意识,打造精品工程,坚持把严把质量关贯穿于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做好一手抓建设抢进度,一手抓管理求质量;要加强工程招投标、原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并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真正把十件实事办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五)注重实效,加大督查力度。继续坚持分管领导检查督办、责任单位逐月自查、政务督查重点检查的“三查”督办机制,确保十件实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坚决落实实事项目办理相关责任制度,切实加大工作考核和问责力度;建立和完善项目推进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反馈、协调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河源日报、河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及时追踪报道民生实事的办理进展情况,发挥好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

附件1:附件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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