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我市现在已经进入高森林火险期,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今年7月中旬以来,我市局部出现了罕见的伏旱,部分县(区)干旱灾害严重,目前全市已经进入长达半年的旱季,干旱将有可能持续到明年的4、5月份。近期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连续3次发布的高火险预报都将我市的火险等级定为4级。因此,我市已经提前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充实和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提高防火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跟踪报道森林防火成效、做法和正反两方面典型,做到“电视里有影像、报纸上有报道、网络上有文字、手机里有短信”;林业部门要在林区加密布设森林防火宣传栏目和条幅,宣传普及森林防火“12119”火警电话;各县(区)、各级森林防火办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围绕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宣传方案,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进行大面积、高密集防火宣传,做到不留死角,老少皆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三、严格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一是继续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四个一”和“五个有”管理。“四个一”即每个重点林区组屯配备一名以上的火源管理员;每个村组建一支以上的摩托车野外火源管控巡逻队;每个乡(镇)成立一个以上的野外火源检查组;县级组织一个以上的火源管控督查组。“五个有”即有村级防火组织、有村级护林员、有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有农户联保制度。每个火源管理员要配备一套扑火安全服、一个火源管理袖章、一面三角小旗。火源管理员、半专业队森林消防队在森林防火重点火险期间一律着装上岗。二是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护林员职责,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卡,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三是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对已批准的生产用火,必须将生产用火的时间、地点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今后,接到卫星火点报告后,如果在市防火办没有备案的,一律视为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每15天通报一次卫星火点情况。四是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森林公安部门要依法从快查办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凡属故意纵火或因违规用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予以惩处。
四、精心准备,切实增强火灾控制能力
一是各县(区)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加大对森林防火的投入,每亩林地至少要投入0.1元的森林防火经费(国有林场、国家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乡镇的森林防火费用由林场负责),用于保障森林防火宣传、防火队伍建设、火源管理、扑火装备及防火设施等经费,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强乡、村屯半专业扑火队建设,健全基层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网络。每个乡(镇)都要建立一支以上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每支队伍至少要配备2台风力灭火机,两部对讲机,每人一套阻燃服等;要加强对防火队员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等培训和演练。三是做好森林消防物资的准备。认真检修并及时购置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防护装备,确保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和多场森林火灾的需要。在重点森林防火期,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全天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调足兵力,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提高首次扑灭成功率。四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科学指挥和扑救,严禁组织非专业人员扑打明火,严禁老、弱、病、残、儿童上山扑火,严防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林业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在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调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各级防火办人员要在岗在位,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火情,领导要靠前指挥,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不得漏报、迟报、虚报、瞒报。对工作失职、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本地、本部门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和森林防火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9月29日前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要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