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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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经济工作部署,我市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为760亿元。为进一步强化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监督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各县(区)、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各县(区)、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不断提高投资项目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分级、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各县(区)长、市直主要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县(区)、本行业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本行业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负总责。
二、狠抓实施
各县(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组织实施的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负行政领导责任,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认真完成项目土地预审、环评、审核(备案)等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人社局、林业局等办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要求和工作进度办理项目行政审批事项。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把工程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影响投资进度的重大问题。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等部门组成专门督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年度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重大项目开竣工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等进行督查。将年度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实行绩效考评。
四、充分发挥市700办公室的作用
市700办公室是负责我市统筹、协调、督促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7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综合组织协调机构,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的工作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督促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投资项目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011年百色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按县区分)
2.2011年百色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按行业分)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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