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10〕38号
颁布日期:2010-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2010年经济工作部署,我市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为700亿元。为进一步强化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监督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各县(区)、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完成本县(区)、本行业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和协调,不断提高投资项目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分级、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各县(区)长、市直主要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完成本县(区)、本行业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本行业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负总责。

二、大力推动项目实施

各县(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认真完备项目土地预审、环评、审核(备案)等前期工作条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建设、水利、劳动保障、林业等办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的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要求和工作深度办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对组织实施的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负行政领导责任。要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把工程建设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影响投资进度的重大问题。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等部门组成专门督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年度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重大项目开竣工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等进行督查。年度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年度本县(区)、本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实行绩效考核考评。

四、充分发挥市“700办公室”的作用

市“700办公室”是负责我市统筹、协调、督促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7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综合组织协调机构,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的工作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督促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投资项目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投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010年百色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按县区分)

2.2010年百色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按行业分)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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