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1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1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桂发〔2010〕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39号)精神,为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来宾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示范项目,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完善、落实相关经济产业政策,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来宾市传统支柱产业电力、冶炼、制糖及综合利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合山发电公司“上大压小”、合山煤业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扶持中钢广铁公司、汇元锰业公司、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结构改造升级,加快培育3—5家新的规模冶炼深加工企业;重点发展新型制糖、生物工程、食糖深加工等项目,巩固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积极发展工作循环经济。探索“热电联产”发展新模式。科学合理布局糖业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制糖、冶炼、电力、煤炭等产业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抓紧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完成来宾市2011年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完成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来宾东糖集团桂宝制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逐步培育生态产业发展。争取生态广西引导资金扶持,推进一批生态产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养殖业。优化养殖业结构,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和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展粮食、甘蔗、桑蚕、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加大兴宾区“蓬莱洲度假区”、忻城“壮乡水街”、象州“古象温泉度假村”二期工程、金秀“圣堂湖度假区”等生态旅游主题项目的建设力度;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步伐,全力推进“桂海高速公路来宾段乡村休闲旅游带”建设;深化与南宁、桂林、柳州、河池、贵港等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建立和完善以跨区域线路组合、景区联盟等为产品形态的组合营销平台,拓展客源市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壮大花卉种植、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向上级争取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大力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特色种养业、生态型农林产业,同时力争将忻城县列入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工程桑蚕产业发展示范县。(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升级,实施清洁生产;倡导健康绿色生活,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继续推进节能减排
研究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积极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着力推进冶炼、火电、化工等高耗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加快实施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工业锅炉技术改造、来宾华锡冶炼公司的锡系统节能改造、广西象州联壮化工有限公司硫化碱蒸发装置及其配套供热锅炉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等节能技改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培育新墙材生产企业,强化商品房销售节能公示制度的落实。推进新建国家机构办公建筑节能系统的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完成2010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做好“十二五”来宾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分解落实减排任务。2011年完成7个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5个氨氮重点减排项目、5个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和2个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分别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项目减排量2908.4吨、138.7吨、71815吨和1952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相衔接的审批机制,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建污染物排放量的的项目,并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加强污染源监控监管,促进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推进重点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水污染物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气污染物减排。深化制糖、淀粉、酒精、氮肥、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制定制糖、木薯淀粉行业废水地方排放标准,提高治污水平,降低排放强度;完善现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大力推进电力行业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开展燃煤机组脱硝和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全面实施冶金、建材、有色冶炼等行业燃煤锅炉、窑炉、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染物减排。加快城西、迁江、凤凰三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进度、管网建设。(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推进养殖业污染减排。推进畜禽、水产养殖业清洁生产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大力推广发酵养殖、立体养殖等技术,加强养殖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管理,控制养殖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资源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
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力推进桂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加快矿产资源整合速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大合山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来宾市中小河流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对我市集雨面积在100m2以上至1000m2以下河流进行水功能区划。编制来宾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北之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加强森林防火、防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四)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执法监管,提升自治区管理与建设水平。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完成对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调整以及广西红水河来宾段珍稀鱼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调整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重点推进山上造林、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单位园区绿化等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和巩固退耕还林、珠防林、重点公益林保护、速生丰产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严格执行采伐和林地使用限额管理制度,强化林政资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继续抓好兴宾区和武宣县的野生稻保护点的管护工作。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检疫和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加大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力度。以合山市地质环境治理为重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合山市煤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组织完成合山市2011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加快合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的建设。(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改善城镇居住环境。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城市规划布局和建设,建设多层次的绿地体系,加强城区及周边天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保护,加快来宾市桂中水城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来宾市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五)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进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村的突出环境问题。筹措资金,实施重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项目建设。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完成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2011年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加强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推进相关行业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对铅锌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编制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采取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工业行业废气治理力度、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等综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继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快垃圾运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和达标排放。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三期项目的实施。完成5个县的县域镇村体系规划、9个乡镇的总体规划、600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的编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通过引水、打井等方式解决26.2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和实用技术,加强农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实施蔗区农药废弃物回收项目,逐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开展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完成5500座农村改厕任务,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以中央补助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会同环保部门开展重点区域环境健康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推进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监测、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对城区内(包括县城区内)的加油站一律要求强制加装“HAN”装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擅自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广西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宾馆等“绿色系统”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加强对学校的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知识,逐步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开展“千校植万树”活动,发动广大师生人人参与植树护绿、养绿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宣传主线,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报送工作,开设相关内容专栏,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继续推进“植百年巾帼树,造家庭幸福林’’活动,创建一批巾帼示范村家庭幸福林;打造一批全市“妇”字号生态林果基地;在广大家庭中开展“节能减排,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妇联)
(七)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保障支撑体系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与生态建设有关的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及集成应用;积极向上级争取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制糖业节能减排降耗增效重大共性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与示范”、“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集成技术应用研究”等项目,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严格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问题,继续开展生态气象监测与评估、气象灾害监测与灾情评估、农业生态环境的气象条件评价等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评估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工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要健全各级各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要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将工作开展、任务完成和项目建设等有关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三要严格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奖惩机制。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职责,将承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纳入相关规划、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能全面落实。市直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做好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市开展工作,成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资金,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的支持;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财政投入,整合和统筹各类涉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
(四)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来宾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扎实推进。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报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做法;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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