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柳政发〔2011〕75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柳政发〔20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0〕89号)以及《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加快我市金融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的金融融资体系及金融基础性服务体系,拓宽我市金融业发展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创新、农村金融改革、本土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金融开放合作水平;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强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占服务业比重达到18%以上。
到2015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增加到3100亿元,“十二五”期间新增额达1600亿元以上,平均增速15%以上;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300亿元,十二五”期间新增额达1200亿元以上,平均增速16%以上,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
下。
到2015年,新增上市企业达到3-5家,融资规模达到50亿以上。证券营业部发展到15家以上,期货营业部发展到8家以上。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票据3期以上。
到2015年,全市保费总量达35亿元,年平均增长15%;农村保险覆盖所有乡镇,经营常态农业保险险种达到10种以上。
到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增加至30家,注册总资本达到20亿;市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到35家以上,为企业担保额度150亿以上。
二、加快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传统金融业发展。
1.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银行体系。支持银团合作,积极引进外地信贷资金;全力推进柳州银行跨区域经营,资产规模达500亿元以上,并择机上市;支持农合机构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以上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
引导银行业根据我市产业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汽车城项目、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全民创业型经济和中小企业方面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继续改善个人信贷服务。
2.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引进证券、期货类金融机构;鼓励上市企业再融资;引导、培育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公司、企业利用短期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借助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积极探索引进建立产权交易所。
3.建立保险产品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发展体系。积极推动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开立分支机构,支持各大型企业参与组建保险法人机构。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目保险业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鼓励发展责任保险、旅游保险、科技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柳州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
(二)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
1.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柳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投资。
2.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壮大。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人才培养、培训体制;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围绕“三农”和重点产业进行信贷投放;抓好考评工作,健全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体系;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做强做优。整顿规范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其治理结构、业务范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完善政策,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吸引各类资本投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形成覆盖市县的融资性担保体系。支持资产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渠道,增加资本实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基金。
(三)推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推进金融开放合作。继续推进柳州与沪粤渝、港澳台等地区的金融合作交流,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开展金融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在机构、资金、人才、信息、业务等方面资源的相互流动和支持。吸引沪粤渝、港澳台等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投资基金对我市进行投资。加强金融人才交流,邀请高端金融人才到我市工作或举办讲座,选拔我市金融人才定期或不定期到国、内外进行金融培训,培养金融工作高端人才。
(五)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1.增强金融意识,推进金融制度的改革创新。建立合理的金融创新激励机制,调动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创新质量,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创新成本。建立适合的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在改革创新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2.加大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建立、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股权激励机制。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等市场长期相互割裂的局面,大力营造相互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贷款、服务外包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建立柳州城市圈银企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投资平台、产业相配套的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创新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企业银行、理财服务等业务,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的综合服务新产品,规范和推动信托融资和民间借贷活动,推动商业承兑汇票在柳州城市圈的发展与使用。
(六)搭建基础性服务体系。
建立安全通畅、高效便捷的支付清算平台。完善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国库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建立公开透明、优质便利的外汇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全面及时、准确权威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规范信息披露,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建立诚信和谐、长久有效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围绕“诚信柳州”以及两个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建立金融生态监测评价系统;健全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加大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服务“三农”的长效金融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县域延伸;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引导银行机构合理下放县域授权授信;引导银行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引导银行机构下放外汇业务经营权限。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农房保险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农村商业保险;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八)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服务中小企业的专业部门和专营机构;健全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信息交流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制的联保公司。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的发行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九)加强金融扶持创业体系。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适合农民工的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浅显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创业兴业。
三、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激励机制促进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奖励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为柳州金融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个人。完善激励措施,细化对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融资平台、拟上市和成功上市企业的奖励措施。对金融业的扶持资金统一按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立项及拨付资金。给予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逐步建立、完善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金融素质。完善企业、个人信用系统、农户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评价体系建设、失信惩戒机制。开展“金融信用县”、“保险先进县(镇)”创建活动。健全政府主导、监管机构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和行政服务环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权益,在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降低银行处置抵贷资产、企业抵押担保融资成本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对政府机关、基层干部、金融机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金融机构培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制定有关培养、使用、引进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把柳州打造成为金融人才高地。
(四)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稳定协作机制的培育和完善,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防范金融突发事件协作预案,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发展各类准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的监管。
(五)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市政府金融办与相关部门建立金融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推荐、银企合作、金融新产品推介等活动,定期开展金融运行分析会、定期研究部署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工作,通报重点创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发展金融业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我市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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