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投资促进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投资促进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现将《2011年南宁市投资促进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2011年南宁市投资促进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做好2011年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对我市“十二五”时期起好步、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2011年我市投资促进工作和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目标,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坚持招商引资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相结合,与全力打造“三基地三中心”相结合,与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三个年”、打好“五场攻坚战”相结合,与重点招商区域的资本优势和产业优势相结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拓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逐步实现由招商引资向选商择资的转变,提高投资促进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市实际到位内资同比增长13%。

(二)全市直接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3%。

(三)全市合同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3%以上。

(四)全市列入自治区大兑现的项目达到自治区关于大兑现项目“三率”指标(合同履约率、开竣工率、资金到位率)的要求。

(五)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各项活动,举办南宁投资贸易洽谈会。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和签订贸易购销合同金额双超170亿元。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突出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全力推进境内招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1.突出重点招商区域。要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优势,紧盯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重点区域,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重点区域产业转移的规律和特点,科学编制承接产业转移规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策划专题产业招商活动。继续强化对珠三角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工作的力度和频率,巩固和扩大长三角地区招商成果,开拓环渤海区、闽江三角区招商工作新局面。

2.主攻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要围绕我市“三基地三中心”建设和“壮二提三强一”战略,突出抓好重点产业和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对突破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大项目、大投资。在协调开展一二三产业招商的同时,突出抓好铝加工、精细化工、食品产业、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与制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的重大项目招商;重点抓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率大的重大招商项目,完善重大项目招商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招商项目规模和质量。

3.创新招商方式。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形势,转变招商理念,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方式,逐步实现由招商引资向选商择资的转变。采取登门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和专业招商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正式启动网上招商工作。切实加强与发达地区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商协会之间的合作,实现招商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实时共享。

4.精心策划招商活动。要围绕国内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校,积极组织“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突出抓好小分队、小团组、一对一和定点定项的专题项目洽谈,对重点招商项目编制有针对性的招商方案并精心实施。2011年,计划以福建为中心的闽三角经济区组织1次全市性大型招商推介活动;组织“走出去”专题招商活动16次,“请进来”专题招商活动22次。

5.充分发挥“两会一节”平台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促进经贸合作的平台作用,认真做好我市参加2011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参会,提高参会客商的质量,组织好项目对接洽谈活动。重点做好南宁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策划和项目签约工作,确保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和签订贸易购销合同金额双超170亿元。

(二)以强化境外招商活动为抓手,突出拓宽领域和扩大规模,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6.加强境外招商工作。要继续贯彻“深化港澳台,扩大日韩,巩固东盟,突破欧美”的境外招商工作思路,强化境外专题招商活动的组织、策划和项目对接,增强境外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港澳台招商: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和香港贸发局的合作,有针对性邀请香港企业到南宁考察,扩大对珠三角地区港资企业产业转移的承接招商,争取引进1—2家全球酒店管理公司到南宁市投资五星级酒店。对台商项目要做好重点推进,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力争有2—3家台商大项目落户南宁。开拓日韩招商新领域:引进日本商业零售业进驻我市东盟商务区日本园区,开展对日本机器人项目的招商。巩固对东盟国家的招商:重点开展与新加坡的合作,争取引进捷新航空客货运物流项目,加强与新加坡中小企业局的合作,借鉴南通—新加坡工业园的建设模式,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影响力和资源,争取引进新加坡的企业或投资机构建设南宁-新加坡工业园项目。加强与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企业合作,争取分别促成2个以上项目落户南宁。突破欧美地区招商:在南宁市召开一场加拿大温哥华客商投资南宁项目配对会。邀请法国马恩河谷省、美国费城等企业代表团访问南宁,召开项目对接会,力争美国福克斯肿瘤诊断项目与市一医院签约,积极推进“法国城”项目。创新境外招商方式,加强与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联系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境外委托招商工作。

7.拓宽利用外资领域。要探索推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采取企业上市、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金融保险、航空物流、现代农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利用外资取得更大突破。在推进对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招商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外中小企业投资领域广泛、投资方式灵活、技术含量较高的特点,谋划一批适合国外中小企业投资的“短、平、快”项目,专门面向国外中小企业招商。重视并服务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引导企业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力争为5—10家具有发展潜力的现有在邕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8.进一步改进利用外资工作。要以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为契机,研究制订促进我市利用外资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对投资总额(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至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之外,合同、章程由市投资促进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投资总额(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合同、章程由各县、区投资促进部门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审批;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商业服务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由市投资促进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鼓励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积极引进外资项目,适当增加全市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评比奖励中外资考评的权重和评分,设立奖励引进外资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

(三)以启动经济新高地招商为突破口,突出拓展空间和深化内涵,全面提高区域经济合作成效

9.启动南宁经济新高地招商。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把南宁市定位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启动以加快建设“三基地三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南宁经济新高地招商,主动融入多区域合作、主动承接先进生产力辐射带动、主动引领和服务区域发展。围绕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涉及南宁市的重大项目,结合《南宁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项目表》和《南宁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大项目册》,扎实开展项目招商工作,大力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传统特色优势产业的产业链招商,形成产业集聚和产业发展高地;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力度。进一步发挥各种经贸平台作用,完善区域政府间、商会协会间、企业间、媒体间等合作机制,加大推介南宁经济新高地的投资环境和重大招商项目。

10.深化区域合作内涵。要深化与港澳台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以及大西南经济区的合作,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暨市长论坛、桂台经贸合作洽谈会、广州博览会、福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内区域间重大展会活动平台,积极组织项目推介和洽谈活动,扩大宣传和影响,拓展项目招商渠道。积极参与区域产业链的分工合作,共同建设促进区域间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要从政府层面的合作,发展到园区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引导区域间资本和项目向南宁流动。

11.全面加强以“北钦防”为重点的区内合作。要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主动加强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各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千方百计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涉及我市的重大项目,做好“北钦防”石化、钢铁、林浆纸、能源等产业的延伸和服务,提高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共同打造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引进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会展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我市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商贸物流合作,推进特色商圈、物流园区等建设,促进商贸物流互动发展,共同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加强与区内其他城市合作,推进与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融合发展,深化与桂西资源富集区合作,主动服务区域发展。

(四)以建设五象新区总部基地为平台,突出总部招商和招大引强,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和央企招商工作

12.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招商。继续把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列为2011年全市招商重点,围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跨国公司、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策划和组织五象新区总部基地专题招商活动。全年力争引进认定3-6家总部企业落户我市。

13.深入开展“央企入邕”和“百企入邕”招商活动。要加强与央企、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的项目对接,有针对性地邀请其到我市进行投资考察,组织开展“央企和民营企业500强南宁行活动”;鼓励央企、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到我市投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设立全球总部、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基地。

14.加快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工作。要按照我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印发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总部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做好南宁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快总部企业资格认定的审核及报批工作。

(五)以建设特色园区为目标,突出错位发展和产业优先,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园区)和县(区)经济的支持和引导力度

15.加强特色园区招商。要以继续实施产业园区建设攻坚战为契机,按照“抓住重点、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形成产业”的要求,实行园区分类指导和重点培育。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重点引进和发展生物工程及制药、电子信息及动漫、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专用汽车等产业,建设成为我市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的孵化区及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重点引进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机电制造、电子等产业,建设成为以吸引外资为主、以产品出口为主的外向型加工制造基地。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引进和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电、轻纺制造、生物制药、家具制造等产业,发展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的经济贸易合作窗口和载体,建设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示范基地。大力推进江南工业园区石柱岭铝加工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制药产业园、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现代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园、轻纺产业园、邕宁八鲤工业集中区南宁机械制造产业园、江南工业园区南宁光电产业园、六景工业园化工产业园区等8个特色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参股、控股、独资、收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以大企业、大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为主体开发建设“园中园”,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个园区按照产业定位,策划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园区围绕特色产业采取小分队形式开展点对点招商。

16.强化县(区)产业招商。要加快各县(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鼓励通过BT、BOT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各县(区)工业集中区要找准发展定位,做好招商规划,形成功能特色突出的工业园区,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大中院校的合作,组织策划一批优势项目推荐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延长农业产业链,力争每周都有大项目洽谈,每月都有大项目签订,每季度都有大项目开工,不断壮大县(区)经济实力。

17.积极开展区市县招商联动。一是重点推荐1-2个县作为自治区层面重点支持的县域经济招商示范区,在平台建设、项目引荐、投资环境改善以及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重点帮扶;二是以宾阳炮龙节、横县茉莉花节、武鸣“三月三”歌圩、马山文化旅游美食节等节庆为平台,开展区市县招商联动,引导客商、项目资源向县域流动;三是启动实行市县(区)两级招商网络联网,逐步实现招商引资资源共享。

(六)以促进项目落户为中心,继续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

18.建立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要建立市县两级重大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重大招商项目要成立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领导小组,明确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工作的具体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合力推进项目落户。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产业关联度高、符合环保要求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市领导牵头负责推进制度。2011年,要在推进富士康集团、青啤集团和海尔集团、中电集团、雨润集团、苏宁集团、金川集团等重大招商项目落户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19.深入实施项目绿色通道。要按照《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和三个配套操作规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项目服务工作体系,使审批速度加快,真正成为项目落户的快速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给予进入绿色通道。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从“项目引进、项目落地、项目审批、项目开工建设”全过程多部门联审机制。各有关审批部门要围绕重大项目落地落户,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20.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按照完善设施、构建网络、健全体系、发挥能力的要求,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各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提升城市及各类产业园区的服务功能,提高发展承载能力,在建设投资硬环境上下功夫。继续深入开展“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投资软环境整治的力度,找准优化发展环境的切入点,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将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列为重要工作加以落实,逐项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继续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宣传力度,创造浓厚的招商引资舆论氛围。

21.继续推进项目大兑现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兑现工作“政府兑现承诺,企业兑现投资”的具体要求,继续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级投资促进部门负责大兑现工作的机构,以推进大兑现促进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抓好大兑现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合办公、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市县区联动、部门联动等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做好大兑现的督查考核工作。开展大兑现先进县区的评选工作。对列入区、市大兑现范围的大兑现项目,要落实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定人定责,努力提高大兑现项目的“三率”,把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作为大兑现工作的核心要求。

(七)以增强发展后劲为落脚点,大力夯实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

22.夯实项目基础。要精心策划、包装和储备一批项目,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结合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行业发展规划和外商投资需求,主动谋划一批市级重点项目,特别是谋划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大项目、高科技项目,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逐步扩大和完善市、县区两级招商引资项目库。

23.提高招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培养适应新形势下招商工作的外向型招商队伍和人才。加强人才交流,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外出驻点招商、鼓励年轻干部自学专业知识、推荐优秀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全面提高招商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招商人才的选拔、培训和使用,重视在招商实践中培养选拔领导干部,抽调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干部进入招商一线锻炼,对急需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选调,还可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努力建设一支擅长项目策划、熟悉招商业务、精于谈判艺术、善于交际公关和熟悉外语的招商引资干部队伍。

24.加快招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级及各县区、开发区招商引资网站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网站内容,全方位反映南宁市的投资政策、产业优势、发展动态、重点项目等情况。继续完善项目信息库、客商投资信息库、投资政策信息库、经贸活动信息库等“四库”建设,提高全市招商引资的信息化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网上招商信息公告、网上在线招商推介等网络互动功能,实现网上招商的新突破。

25.加大对招商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招商部门、新闻媒体都要将招商引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在继续做好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招商引资成果宣传的同时,着力加强典型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传播我市招商引资的信息,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全力做好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

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抓招商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继续实施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真正把加快突破发展的推动力放在扩大开放上,把推进项目建设的切入点放在招商引资上。要紧盯2011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不放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调动各种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努力形成领导带头招商、干部齐力招商的工作格局。要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总量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提高产业项目招商在招商引资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外资引进在自治区总量中的比重,使招商引资每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实行招商引资工作和目标责任制

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和目标责任体系,切实明确责任。市直部门要着重抓好市级和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招商对接和洽谈,凡确定为市级重大项目的,要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指定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从对外招商洽谈到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制,一抓到底。各县区、开发区也要对本单位的重点项目建立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2011年南宁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继续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要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考核评比奖励工作,对获得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突出抓好利用外资工作,实现我市利用外资的新突破

利用外资工作是我市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务必要加大招商力度。2011年,要充分利用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务院出台《关于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的有利时机,出台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利用外资项目的扶持力度,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登记、办理各种手续、开展业务提供更多的方便。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策划一批符合外资发展需要的项目,承接东部外资产业转移,要切实着力抓好对港澳台、日韩和东盟的招商,引导欧美国家的企业到南宁发展。要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狠抓外资存量项目的进资和增资工作。

(四)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

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做好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早布置,早安排,早落实。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年度引进项目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科学、统筹安排好全年各项招商引资活动,做到早规划、早布局,有方案有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活动的成功率。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每周都有1个以上的大项目洽谈,每月1个以上大项目签约,每季度按时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2011年南宁市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指导计划安排表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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