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掀起第四季度项目建设高潮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15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对投资项目的统计监测,全面掌握项目开工建设及完成进度情况,客观真实反映我市建设成效,全面扎实地推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确保投资统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现将加强投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梧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新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贞梅市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

成员:徐济旺市长助理

徐文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莫琛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李旭长市工信委主任

韦俊市住建委主任

蓝明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福安市环保局局长

苏建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钢市水利局局长

谢善高市林业局局长

叶春生市国税局局长

陆远万市地税局局长

周善葆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行长

李彤华苍梧县县长

覃颂岑溪市市长

黄东明藤县县长

宋彤宇蒙山县县长

冼秋莲万秀区区长

罗伟雄蝶山区区长

覃震西长洲区区长

陈绍霖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曾健勇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贞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25日前的7个工作日内,对本市统计局、本县(市、区)统计局管理的新开工项目入库材料提前审查,项目入库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向项目业主指出,并按要求及时补齐。

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实行投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定期举行投资统计联席会议。一是发改、工信、统计部门按照当月新开工项目、当年新开工项目、历年结转的续建项目核对项目清单;二是做好投资增长与相关数据匹配性的衔接;三是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项目总投资变更手续。

三、做好新开工项目入库工作

当年新开工项目入库应当具备施工合同、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开工照片以及土地购置、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凭证等材料。入库材料不齐全但实际已开工且完成一定投资量的项目,统计、发改、工信等部门要按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完善项目入库材料。

四、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统计数据材料的档案管理

凡纳入投资统计的项目,项目业主应按要求归档项目投资统计材料,以利于投资统计的核查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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