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4〕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4日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3号),设立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为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指导、协调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全省投资促进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省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二)统筹、协调省有关部门和指导市(州)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贵州省投资促进网站;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三)统筹、指导、组织、参与全省性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渠道;统筹组织全省重点产业招商。

(四)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省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指导、协调、督促全省投资服务环境建设;统筹指导全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和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

(六)联系外省驻黔商会、办事处工作。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投资促进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保密安全、应急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后勤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有关大型招商引资活动联络和服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绩效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办理外事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承担统战、工会工作。

(二)综合业务处。

研究拟订全省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和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和考核工作;承担全省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提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与投资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全省投资促进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三)项目信息处。

建立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各市(州)建立相应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收集、整理、汇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开展项目筛选、评估、包装、储备、推介工作;建立完善“贵州省政府招商引资信息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指导全省开展网上招商;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

(四)投资合作处。

统筹指导全省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实施、参与省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统筹、指导、协调开展对口帮扶城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全省性投资贸易洽谈及有关会展工作;协调、联络、指导我省驻外办事机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承担与省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五)产业促进处。

统筹、策划、推进全省重点产业招商;指导开发区(园区)开展招商引资;承担对各类500强企业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引进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我省企业与省外企业的投资合作。

(六)投资服务处。

指导、协调、督促全省投资服务环境建设;承担对外来投资者的协调服务和投诉受理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外来投资者投诉解决机制;统筹指导全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联系协调省外驻黔商会工作。

(七)考评协调处。

督促、指导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估及奖励兑现工作,指导市(州)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分类、分级督查考评;承担省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投资促进局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所需人员编制在局机关人员编制总数内调剂解决。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省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42名。其中:管理人员40名,工勤人员2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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