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安顺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安顺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函〔2015〕80号 ---|--- 颁布日期:2015-07-2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安顺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5〕8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安顺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函〔2015〕80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安顺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5〕8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对负责的栏目按要求及时维护更新,并于7月28日前通过市办公业务系统报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至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收文员密钥(联系人:彭清芳、吴华;联系电话:33284003)。
二、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提高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出现信息失真或信息歧义的问题,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三、各部门(单位)要遵循“谁制作、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四、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培训、督查和考评机制,定期对县区、部门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
2.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http://www.anshun.gov.cn/article.jsp?id=67969&itemId=2031
201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