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发〔2009〕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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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4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农业银行的股改方案,农业银行确定了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为繁荣农村金融市场、构建和谐新农村,推动农业银行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作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三农”的金融支持。对农户“惠农卡”的发行和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给予大力支持。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办、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为农业银行收集和核实农户身份信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保证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发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服务“三农”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农业银行要以各县城关镇和有营业机构的乡镇为依托,采取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方式,大力推进惠农卡的发行,努力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投入,繁荣农村金融市场。
(二)建立涉农风险补偿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成立担保公司、贷款联保组织、贷款贴息等方式,逐步建立农户贷款及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推进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同时,努力构建良好的信用生态环境,增强全民诚信意识,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发挥“惠农卡”利民便民的作用。充分利用“惠农卡”方便快捷的结算优势,做实惠农功能,在代理财政对农户的各种补贴,代办各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等方面,充分发挥“惠农卡”服务农户、方便群众的作用。
(四)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和帮助农业银行组织支农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安顺地方支柱产业、县域经济和“三农”的信贷投入,为我市城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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