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毕府通〔20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市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9日

毕节市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根据《贵州省优化投资环境考评暂行办法》黔招商领导小组〔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环境优化、效率提高、服务到位、企业满意、社会认可”的总体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性的原则,实行半年、年终和随机考评的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地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实绩,形成注重实干、注重绩效的工作导向,努力在全市营造“亲商、安商、爱商、敬商”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招商引资的综合竞争力,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评对象

7个县(区)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双山新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在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实绩考核办、市督办督查局、市监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成立市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具体负责投资环境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

(二)市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的投资环境考评工作。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重视程度”、“行政服务效能”、“政策法治环境”、“营造投资氛围”、“社会服务环境”和“投诉环境”等六个方面共20个子项。

(一)政府重视程度评价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和精神,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情况;

3、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

(二)行政服务效能评价

1、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情况;

2、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效率的情况;

3、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情况;

4、创新招商引资思路、方式和服务,简政放权的情况。

(三)政策法治环境评价

1、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情况;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3、企业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的情况;

4、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情况;

5、构建诚信、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的情况。

(四)营造投资氛围评价

1、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良好招商引资舆论环境的情况;

2、对当地招商引资政策、工作宣传报道的情况。

(五)社会服务环境评价

1、医疗、教育(子女入学)、户籍、社保等社会服务的情况;

2、金融和商业服务的情况;

3、人力资源供给的情况;

4、开发区(园区)标准化厂房、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情况;

(六)投诉环境评价

1、对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及时受理的情况。

2、对投诉案件办理、办结及回复的情况。

五、考评方式

(一)投资环境考评主要通过用定性指标定量化的方式,采用100分制,由半年考核评价(占35%)、年末考核评价(占35%)和随机考核评价(占30%)等部分组成。

(二)市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评内容,统一制定《毕节市投资环境考核评价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对每一项的内容设计为“很好、好、较好、一般、差”等五级等次,并分别赋予5、4、3、2、1分值进行考评计分。结合考评工作实际情况,每年的《调查表》内容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三)半年考评和年末考评主要是通过信件、传真、座谈会等方式向被考核对象所在地样本企业和当地人大、政协委员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每次对每个县(区)发放问卷《调查表》为50份,其中样本企业30份,当地人大、政协委员各10份;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双山新区只调查30户样本企业。各县(区)样本企业由市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在各县(区)上报的60户企业名单中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被考核对象的样本企业(外来企业、本地企业分别按70%、30%比例随机抽取);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双山新区各30户样本企业分别从各自上报的40户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半年考评、年末考评得分分别按35%计入年度考评得分。

(四)随机考核评价主要是采用公众评议方式进行,由市实绩考核办委托社会调查机构独立承担。参与随机评议的人员为县(区)、管委会各类投资者30户(人)。公众评议主要采取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公众评议结果,按“很好100分、好80分、较好60分、一般40分,差20分”分别予以计算。

市实绩考核办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在每年的8月—10月对各县(区),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双山新区的投资环境进行一次随机考评(随机考评按30%计入考评得分)。

(五)市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将半年考评、年末考评和随机考评得分各按相应权重比例计算,最终确定各县(区),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双山新区年度投资环境考评得分,并形成综合考评报告。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将被考核县(区)政府(管委会)投资环境考评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投资环境考评办,并通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对年度考评结果达到85分以上的县(区)政府(管委会)给予表彰,并作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之一;对年度考评结果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年度考评结果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和约谈;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适时对相关领导进行工作岗位调整。

(三)将投资环境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对县(区)政府(管委会)招商引资的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考核。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毕节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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