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毕府办函〔2016〕15号
颁布日期:2016-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毕节市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罗建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玉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宗(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玉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邵天春(人行毕节中心支行行长)

吴学军(市扶贫办主任)

成员:张涛(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工业能源委主任)

彭华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晓益(市财政局局长)

付业春(市农委主任)

杨桦(市林业局局长)

牛贵河(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罗太瑜(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

高扬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江道(市供销社主任)

袁薇(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吴家平(毕节银监分局局长)

杨松(农发行毕节分行行长)

李文(工行毕节分行行长)

赵丕松(农行毕节分行行长)

尹卫东(中行毕节分行行长)

吴生祥(建行毕节分行行长)

刘顺(交通银行毕节分行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

龚教波(邮政储蓄银行毕节分行行长)

汪东(浦发银行毕节分行行长)

顾波(贵阳银行毕节分行行长)

覃伟(贵州银行毕节分行副行长)

张金禄(省联社毕节审计中心主任)

张明忠(人保财险毕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总经理)

杨昌林(人保寿险毕节分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行毕节中心支行,邵天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具体事务。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有工作需要,由人行毕节中心支行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各项要求,加强对金融扶贫工作的指导,督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指导各部门落实有关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确保金融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联席会议有关金融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做好金融扶贫专项统计工作,分析处理金融服务扶贫开发数据;做好全市金融扶贫宣传工作,收集汇总金融扶贫相关信息;对各部门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开展考核评估;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以及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要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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