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我省高考录取已经开始,为让贫困户子女顺利就读大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2011年实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黔开办〔201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市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共80名,各镇乡办事处负责通知两项制度衔接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人均补贴4000元,主要用于学生生活费和学费。

三、资助对象

(一)具有毕节市农村户籍两项制度衔接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

(二)除国家规定享受特殊补贴的学校、专业外,补贴计划内二本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品学兼优的贫困户子女。

四、优先原则

(一)农村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优先。

(二)单亲家庭、父母死亡或残疾家庭优先。

(三)低保户困难家庭优先。

(四)一本学生优先。

五、审核程序

(一)成立毕节市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扶贫开发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开发办。市教育局负责提供考生文、理科分科录取名单,市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审核。

(二)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填报《2011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申请表》(样表附后)。

(三)村委会、镇乡办事处逐级对申请对象家庭贫困状况进行审查(必须是两项制度衔接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初审合格的由镇乡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市级公示2天,无异议后由市扶贫办签署意见报地区扶贫办,再由地区扶贫办报省扶贫办,市扶贫办收到省扶贫办批复文件后举行资助发放仪式。

六、有关要求

各镇乡办事处在实施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工作中要严格把关,申报的资助对象必须是两项制度衔接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

七、报送时间

各镇乡办事处将资助对象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7月30日前交市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生产科),同时报送申请对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本人户籍复印件,符合优先条件的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八、强化宣传

确定资助对象后,市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发放仪式,邀请新闻媒体到会,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了解扶贫惠民利民政策。

联系电话:8345152。

特此通知

附:1.毕节市2011年“雨露梦圆·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1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毕节市2011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臣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雪梅市扶贫办党组书记

成员:江晓燕市监察局局长

燕金祥市教育局局长

聂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王茂市审计局局长

张爱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张爱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雨露计划·圆梦行动”日常工作。

2011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贫困户主姓名

申请人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录取学校名称

学习专业

家庭贫困情况说明(上年度家庭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等)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村民委员

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乡(镇)

政府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扶贫办填写内容

县(市、区)扶贫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市(州、地)

扶贫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省扶贫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1、本表一式3份,分别由省、市(州、地)、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各留存1份,可在“贵州扶贫开发信息网”之“政务公开”栏内下载。2、贵州省扶贫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6833805。3、照片栏由学生本人采用EXCEL插入照片方式嵌入数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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