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市管企业: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特别是针对2013年国庆期间全国值班工作检查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省加强值班工作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加强和做好我市政务值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省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52号,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再次就我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政务值班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为此,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政府系统政务值班机构在日常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政务值班职能仍在不断充实和拓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值班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值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有效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在政务值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切实提高政务值班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要加强体制创新,探索整合内部具有政务值班、信息处理等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健全和完善政务值班机构,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和编制,充实人员,确保各级政府系统政务值班人员编制满足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二)加强政务值班队伍建设。政务值班经常是在紧急情况下处理各种复杂工作,值班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还应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将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有较强分析研判、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值班工作岗位。要注意培养和使用政务值班机构的人员,加强干部轮岗交流,调动政务值班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实行办公室政务值班全员轮流的单位,要加强对所有值班人员综合业务、应急值守业务的培训,相关人员要熟悉政策法规、应急预案、常态工作的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达到要求才能承担政务值班工作,严禁安排非正式工作人员承担政务值班工作。存在非正式人员承担政务值班工作的机构要限期纠正。

(三)加强政务值班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政务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按照高效、快速、有序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明确各层级之间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基本要素、责任追究等要求。要制定、细化本级本部门应急值守工作职责和政务值班、应急信息处理工作流程,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值班工作的系统性、联动性,切实加强对下督促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防止只抓本级的片面思想和做法。要将政务值班工作纳入本级目标绩效专项考核内容,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保障措施等基础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其加以整改。要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检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值班员擅离职守等行为,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

(五)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按照突发事件属地管理为主,分级处置的原则,加强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一般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监测、发布,较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发布,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减小和消除负面影响,保证突发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

(六)加强政务值班保障。要坚持以人为本,对值班员做到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爱护,尤其要切实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当班期间吃住保障等问题。要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的补休、补贴等问题。

各级值班机构要在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处理好其他日常政务工作的基础上,关注应急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在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要时节之前与有关部门协调会商,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和物资保障,将各项工作防范提前落实到位,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确保突发事件有序、有效处置,牢记“作表率、走前列、做贡献”的历史使命,为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小康做出应有贡献。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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