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2〕32号
颁布日期:2012-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3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加快项目进程,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新的历史性跨越,结合贵阳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中审批的对象和范围

集中审批的对象: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

集中审批的范围:重大投资项目所必须具备的各项审批手续,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选址意见,建设用地,环评审查,征占用林地审批,占用绿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水土保持,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设计审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等各个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审批。

第三条成立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市商务局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

第四条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必要时,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临时召开。

涉及项目集中审批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项目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阳新区管委会领导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和解决市重大投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备齐审批材料和要件,及时予以审批或上报;

2.按照会议要求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根据项目提出审批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4.根据会议确定的意见,把好项目审核关,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审批手续,核发有关证照和批准文书。

(二)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收集汇总进入会议集中审批的项目及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做好项目预审工作,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会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并负责做好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汇总参加会议的各审批部门意见,起草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以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名义行文;

3.负责做好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4.收集、整理、汇总和通报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并做好有关信息通报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1.结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筛选汇总进入会议集中审批的项目名单、审批事项和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参会部门名单(其中涉及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工业投资项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涉及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由市商务局和市投资促进局负责);

2.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备齐相关审批材料和要件;

3.收集、整理、汇总和通报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

(四)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

1.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指导项目单位准备有关项目审批资料和要件;

3.受理项目单位对项目审批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4.负责项目审批过程中各审批部门的协调和有关资料文件的传递工作。

第六条工作制度

(一)签到制度。凡参加集中审批办公会议的各成员单位,必须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会人员名单,不得无故缺席会议,不得随意派员代会。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派授权代表参会,否则,视为同意办理。

(二)项目预审制度。对拟进入会议集中审批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会前召集各有关单位对项目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预审,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完善审批材料和要件,对项目是否符合审批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研究分析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三)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对各审批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行政效能监察、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安排专人对项目审批进程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催办、提醒、设置预警、跟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批工作。对因拒不执行会议决议、违规、超时审批等行为导致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审批部门,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责任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以全力推动重大投资项目早审批、早开工、早落地。

(四)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项目审批的实时动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进行通报。

附件:

1.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

集中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唐兴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何晓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黄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黄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左章超(市水利局局长)

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杨宇(市卫生局局长)

帅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杜清(市规划局局长)

曾明强(市城管局局长)

肖进(市人防办主任)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金建德(市气象局局长)

附件2:

贵阳市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副主任:周翔(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易燕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李琼(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黎蒲剑(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

华佩黎(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成员:吴宏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与技术改造协调处处长)

李坤鹏(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

孙奎(市投资促进局项目处处长)

陈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处处长)

段作琦(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副处长)

陶晓强(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处副处长)

刘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处副处长)

李波(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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