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0〕234号
颁布日期:2010-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3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工作,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的要求,广泛动员、扎实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三创一办”活动,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培育生态企业,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诚信守法、文明生产、节能高效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标准,积极培育示范企业,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企业建设,力争2011年全市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生态文明企业标准。

三、工作步骤

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和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现将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营造创建生态文明企业的良好舆论环境,组织企业按照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工信委。

(二)自查测评,推荐申报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

在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中,达到《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试行)》的企业均可申报“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各有关企业按照《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自评,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节能和环保各达20分以上的,均可向所在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后,向市工信委推荐申报。

(三)命名阶段(2011年8月至9月)。

市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复审,对符合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的企业,报请市政府给予命名。

四、工作要求

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的宗旨,在创建和评选活动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化对创建和评选生态文明企业活动的认识,按照创建生态文明企业活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的协调与领导,并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抓好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的落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和领导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创建工作,确保2011年辖区内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生态文明企业标准。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抓好基础工作,保证质量,严格管理。要把创建活动和我市当前的“三创一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务求创建活动达到预期目标,推进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动态管理,注重长效。生态文明企业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生态文明企业,在实施节能减排项目中优先给予资金扶持,但是单位产品能耗超限、发生污染事故及不按期完成污染物总量排放计划的企业,取消命名。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

附件1.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2.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3.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申请表

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安排部署,为广泛动员、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生态文明企业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本企业创建生态文明企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相关措施,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企业的协调与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创建生态文明企业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宣传教育。以各种生动具体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的意义,使广大员工切实增强生态文明企业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把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传播生态文明文化作为企业职工学习的重点,企业职工知晓参与生态文明企业建设率达100%;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八不”行为规范,做到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乱扔杂物、不攀折花木、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哗;企业利用宣传栏、广播、报刊、网络等平台宣传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制度、措施、动态等。

三、管理有序。生态文明企业,管理方面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有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注意发挥职代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企业富有生机和活力,职工诉求有合理化机制给予解决。

(二)守法经营。企业及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内部治安状况良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无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灾害事故、邪教活动及“黄、赌、毒”等影响恶劣的现象。

(三)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积极参与“三创一办”的有关工作,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企业环境整洁有序,绿化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履行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坚决整治“脏、乱、差”现象,无违章建筑;企业环境优美、干净、清洁卫生,有专人保洁。

四、节能环保。生态文明企业应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以下几点:

(一)节能降耗。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执行国家定额标准;有完善的节能管理机制,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有节能目标考核体系,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各部门或个人,并进行考核和奖惩;有节能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有完善的能源统计体系,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账,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产品和设备。

(二)环保达标。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无污染事故发生;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使用循环经济生产方式;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依法持证排污,按时足额交纳排污费;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按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无环保违法行为。

五、文明诚信经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依法照章纳税,无偷漏税行为;产品质量优良,无假冒伪劣商品;信用等级良好,无欠贷赖账不良记录。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盈利属同行业、同类型企业较好水平,经济效益显著;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认同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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