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1年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1年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1年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59号),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创先争优、增比进位,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2011年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目标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快提高全市经济发展综合水平,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主基调、主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3年实现全市经济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把实现2011年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目标作为评价、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和依据,精心部署,迅速落实。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新的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紧紧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导向要求,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在确保既定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争取实现更好更快。统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和思路,积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指标的测算统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经济发展的各项成果能通过测评指标真实、客观、科学、全面地反映出来。
三、各责任单位要将增比进位的目标、指标分解细化到各县(特区、区),切实做到“以县保市”。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测和调度,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完成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县(特区、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机制。
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实现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目标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起来,与年初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既要巩固和发展既有优势,更要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当前,要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一)强化协调服务,促进工业增产增效。要从挖潜增效、调整产品结构等方面,积极为大企业提供保障服务,促进企业生产、销售较快增长,充分发挥大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对已完工的工业建设项目,要加强督导,尽快投产达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在建的工业项目,要加快建设步伐,力争早建成,形成新的生产能力。
(二)推进项目建设,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采取超常措施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落地建设。要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切实为各类民间投资参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和改进投资统计工作,督促项目业主按照统计上报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投资总量进度与相应区域的建安营业税等指标协调匹配。
(三)全面落实各项增收措施,大力拓宽增收渠道,有效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四)立足凉都品牌,加快发展旅游业。要重点加强对旅游产业总量、速度和结构的统计分析,切实为旅游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为编制和完善旅游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广泛深入宣传我市经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特别对各级党委、政府在民生方面的制度安排、资金投入、工作成效等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对“两加一推”成果的满意度。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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