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县市2010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县市2010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2-2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县市2010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各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县市2010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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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县市2010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初我州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数为260亿元,其中: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数为144.6亿元,跨县域、区域重点项目投资目标数为115.4亿元。根据12月初州发改委和州统计局对固定资产投资调度情况看,1-11月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约226亿元,其中:5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约210亿元(含重点项目),50万元以下项目完成投资约16亿元,与全年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为争取2010年底我州生产总值完成300亿元,增长达13%,全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完成270亿元以上目标,鉴于我州部分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不够理想且存在部分漏统现象,预计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仅为88.71亿元,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70亿元以上目标,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数追加为182.9亿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追加目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分解、科学安排、加强调度、依法统计,重点加强对5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完成数的统计,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完成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州发改、财政、建设等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州统计部门要根据新的工作任务做好安排部署,加强对201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的统计工作,对跨县域、跨区域的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数的统计工作,州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和上级统计部门进行对接,按照发改部门的调度数据,确保应统尽统。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黔东南府办发〔2010〕263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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