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扩投资促消费稳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文号:铜府发〔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扩投资促消费稳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铜府发〔2015〕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扩投资促消费稳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铜仁市扩投资促消费稳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投资稳增长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为2016年和“十三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性作用

(一)以全市项目建设“200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加强督促检查、联动互动、协调帮助等工作力度,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0亿元以上,其中500万元口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0亿元以上,全年新增亿元以上入统项目150个以上,确保年初安排的257个重大项目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动“200日攻坚”筛选的463个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加快推动PPP项目推介,力争促成铜仁客运南站等一批PPP模式合作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力争前三批获得资本金支持30亿元以上,撬动投资120亿元以上;用好“15梵投债”募集资金,积极做好铜仁市土壤污染治理专项债券资料完善和争取工作,加快推动铜仁市养老产业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前期工作,力争年内上报省发改委审核;加强政银企合作,确保新增金融机构贷款130亿元以上,市级平台公司融资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

(三)对2016年3月份前建成投产的工业产业项目(含技改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其奖励标准为:投资额在0.5亿元至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至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四)全面贯彻落实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促其尽快开工建设,完善入统要件,做到应统尽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一)充分利用沪昆高铁和新航线开通机遇,加大旅游线路策划和旅游产品包装推介,加强驻地宣传营销,吸引更多游客来我市旅游观光,推动冬季温泉疗养体验旅游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消费快速增长。(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二)进一步加大消费品零售结构调整,着力培育限额以上销售企业,做好限额以上四个行业企业入统工作,确保新增限额以上销售企业适度增长,积极支持现有限额以上销售企业拓宽销售渠道,确保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支持房地产销售企业拓展营销渠道,积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置首套房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采取由所在单位向银行出具诚信担保后实行零首付购房的政策,切实落实好和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和提取条件有关政策,帮助职工解决购房难问题,进一步消化存量房。(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一)制定“消费品零售企业‘大集团、大企业’培育计划(2016—2020)”,从铜仁100强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企业,以及落地建设的大项目中,拟定培育清单,给予用地、用工、融资等方面支持。对限额以下销售企业升格为限额以上销售企业的,在一年内仍按照升格之前的税收缴纳,并一次性奖励3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施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大力实施《铜仁市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培育市场主体,确保今年新增市场主体2.5万户以上,新增注册资本达1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三)制定出台“个改企、企改股、股升规行动计划(2016-2020)”,凡新升格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确保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四、加大工业企业扶持,确保工业经济稳步提升

(一)统筹使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2015年10月底前兑现2014年6月至12月市级工业企业电价补贴资金,并督促各区(县)将配套资金同步拨付到位。严格按照《铜仁市2015年第四季度重点行业保增长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兑现各项奖补政策,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协调省经信委、贵州电网公司提高电力直接交易优惠幅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变相提高利率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企业三年期限内的续贷、转贷,在抵押资产价值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再对抵押资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也不再缴纳中介评估费,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生产经营正常且有市场订单的重点骨干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按2015年发生的新增贷款给予0.5%的贴息支持(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或票据贴现费用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

(三)积极做好省、市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在年度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方面予以优先调剂保障。加强土地利用评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执法力度,建立工业用地退出常态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大力支持企业组织开展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等问题。探索制定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激励企业自主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困难企业的社会保障政策,由困难企业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社保部门商经信部门同意后,允许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整合全市工业园区资产成立铜仁园区投融资公司,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或发行专项债券,所融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本文中各项政策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至2016年6月30日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大投资、扩大消费、巩固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长效机制,部门牵头制定出台的行动计划或工作方案原则上要求在2015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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