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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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中国发展基金会在松桃县实施山村幼儿园计划,探索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路子,促进了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市学前教育整体薄弱,尤其是山村幼儿教育成为“短板”。为让山村孩子都能接受早期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保基本、民营保特色,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提高山村幼儿入园率为目标,推进山村幼儿园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14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均有公办幼儿园;2015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均有山村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二)年度目标。2014年,实现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松桃县所辖行政村山村幼儿园建设覆盖率达100%,印江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所辖行政村山村幼儿园建设覆盖率达50%以上;2015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山村幼儿园建设覆盖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山村幼儿园设置。坚持“一村一园”的基本原则,即一个行政村建设一所山村幼儿园。新建幼儿园原则上设置在村小(教学点)、村委会等村级集体公共所在地。对有民营幼儿园的山村暂时不再新建幼儿园,政府及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二)山村幼儿园设施设备。山村幼儿园原则上不新建幼儿园教学、宿舍场所,充分利用村小(教学点)闲置校舍等村级公共设施进行修缮,或利用村委会办公楼、租用农村闲置民房适当改建,经安全检测后达到“五有”办园条件,即至少有一间30—40平方米的教室、有卫生厕所、有教学活动场所、有教学设施设备、有必需生活用品。
(三)山村幼儿园教学模式。对办园条件较好的山村幼儿园实行儿童全天入园,采取不同年龄段幼儿混合编班模式,按照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基本课程组织教学,重点开发幼儿智力,培养孩子认知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对办园条件有限的山村幼儿园,可以实行4小时入园,不在园内就餐。
(四)山村幼儿园管理模式。山村幼儿园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化”办园,列入乡镇中心幼儿园直属分园,统一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五)山村幼儿园幼儿营养干预。能够利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就餐条件的山村幼儿园,可以与小学学生一道提供营养餐,适当收取成本费;对没有就餐条件的山村幼儿园,每天免费为每名入园幼儿发放1元钱的营养包和一个煮鸡蛋。
(六)山村幼教志愿者招募。入园人数20人以内的山村幼儿园配备1名幼教志愿者,20—50人的山村幼儿园可以配备“一教一保”。幼教志愿者由县级共青团负责组织招募,教育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和考核,主要面向社会招募,也可联系铜仁学院、铜仁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幼教专业的毕业班学生,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配备。幼教志愿者必须热爱幼教事业,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活动的基本能力,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幼师或师范类专业须具有中师(中专)以上学历,非师范专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七)山村幼教志愿者管理。招募的幼教志愿者须接受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幼教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签订服务协议,统一分配到区域内山村幼儿园进行定点服务,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双方自愿可续签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订。教育部门按月发给每名幼教志愿者月生活补助1500元、交通补贴5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并统一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在市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与西部志愿者同等对待。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启动阶段(2014年3月底前)。各区县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对2014年实施山村幼儿园建设的乡镇、村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选点设置阶段(2014年4月—5月)。各行政村选定山村幼儿园举办点,对园舍进行维修改造,添置设施设备。
(三)招募志愿者阶段(2014年6月—7月)。启动志愿者招募工作,完成幼教志愿者上岗培训。对山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进行验收。
(四)开园报名阶段(2014年8月底—9月初)。将幼教志愿者定点分配到园到岗,山村幼儿园正式组织招生开园。
(五)市级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市政府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实施山村幼儿园建设的区县进行考核验收。
分两年实施的县,2015年秋季要全面实现山村幼儿园开园办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山村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实施山村幼儿园行动计划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安排专人负责山村幼儿园建设日常工作。各区县、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所辖山村幼儿园建设进行督查,切实解决建设中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经费筹措。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为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办法。市级财政继续压缩5%行政经费,在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对每个山村幼儿园(除民办外)按1万元进行奖补。落实“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由县级财政负责统筹,除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外,整合农村低保、扶贫项目、慈善机构捐赠、社会募集等方面的资金,确保山村幼儿园建设整体推进。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支持山村幼儿园建设。
(三)加强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配备幼教专干和幼教教研员,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研究。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推进“集团化”办园,明确幼教专干,负责辖区内山村幼儿园的管理,积极开展幼教活动,促进山村幼儿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山村幼儿园财务管理实行“校财局管”机制,开支由乡镇中心幼儿园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考核机制。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实行“月报告、季督查、半年调度、年验收”的工作考核机制。各区县按月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季度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年底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铜仁市实施山村幼儿园建设年度计划表
铜府发〔2014〕12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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