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金融业加速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府办发〔2013〕229号
颁布日期:2013-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金融业加速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金融业加速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当前,全市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各金融机构要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高于”、“一达到”、“五翻番”的奋斗目标,按照我市第一次党代会和市一届一次人代会提出的“最紧迫的任务是加速发展,最核心的目标是又快又好,最重要的目标是实现跨越”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盯住发展目标不放松,在求快上提速,在求实上着力;努力创造一个经济发展高于过去、高于全省、高于武陵山区的“铜仁速度”;建设“金融生态高地”、打造“经济发展资金池”;推动和引导全市金融资源向“三化同步”发展聚集;向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聚集;向优势企业和小微企业聚集;向改善民生和扶贫攻坚聚集,切实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落实。

(一)金融工作总体思路。金融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的融入铜仁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以“扩融资、促发展、调结构、保民生、防风险”为主线,全力支持铜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着力推动服务方式创新,不断优化信贷投资结构,加大对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着力巩固和扩大融资规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需求;着力加强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发展壮大金融产业;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速转型;着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增强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改善金融生态,营造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发挥更大的金融支撑作用。

(二)金融业发展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金融功能齐备、业务分工合理、支付结算快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服务体系;建成保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能力得到有效发挥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建成功能互补、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金融业的发展速度高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省金融发展速度,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1.金融机构建设目标。引入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市辖设立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到各县设立支行,引入2家法人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2013年完成思南县、碧江区、万山区农村信用社改制,筹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2015年银行业机构要达到20家,其中:营业网点达到450个,证券机构达到2家,保险机构达10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120家;2020年银行业机构要达到22家,其中:营业网点达到520个,证券机构达到3家,保险机构达13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200家。

2.金融业增加值目标。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要实现大幅增加,2015年力争达到52亿元,其中: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要分别达到37亿元、1亿元和14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服务业增加比重要分别达到7.5%和15.5%;2020年力争达到150亿元,其中: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要分别达到102亿元、3亿元和45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服务业增加比重要分别达到11%和18%。

3.信贷市场发展目标。2013年–2020年,全市金融机构存款、贷款要分别按照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2013年末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达到630亿元和500亿元,其中:再贷款达到13亿元;2015年末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达到960亿元和680亿元,其中:再贷款达15亿元;2020年末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400亿元和1600亿元,其中:再贷款达20亿元。

4.保险行业发展目标。保险行业要实现持续快速发展,2013年保险费收入达10亿元、保险深度达1.5%、保险密度为168元/人;2015年保险费收入达16亿元、保险深度达2.3%、保险密度为370元/人;2020年保险费收入达50亿元、保险深度达3.5%、保险密度为1100元/人。

5.直接融资发展目标。努力做好发展债券融资工作,2013年要力争推出3户重点企业发行债券直接融资;2015年前要做好企业上市融资相关工作,重点做好5以上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上市融资;证券交易量2012年要达到33亿元、2015年要达到40亿元、2020年要达到60亿元。

6.支付环境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现代支付结算工具,促进全市支付结算环境改善。POS机具、ATM机,2013年要分别达到2860台和450台;2015年要分别达到4400台和570台;2020年要分别达到11000台和1200台;农村便民服务点实现2013年达到650个、2015年达到810个、2020年达到1000个。

7.基金建设发展目标。大力促进基金建设发展,引导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风险担保基金、创业投资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贴息基金等基金建设规模,2013年、2015年、2020年要分别达到5亿元、10亿元和30亿元。

8.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市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5年前力争建成4个信用县,100个信用乡(镇),农户信用建档面达到100%;发展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55家;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二、金融业加速发展的基本原则

金融工作要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以推动金融业加速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撑作用,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一)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保证金融运行的相对独立性,又要发挥政府对金融改革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注重金融生态环境和政策环境建设。

(二)全面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既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又要围绕主基调和主战略优化服务重点,加快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着力发展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渠道,推动金融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聚集。

(三)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既要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深入推进金融业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适合市辖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又要健全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注重提高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运行质量。

(四)自身发展和服务全局相结合。既要促进金融自身的科学发展,优化金融结构、布局和质量,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又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金融业加速发展的措施

(一)着力抓好金融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1.落实好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好《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等优惠金融政策。

2.落实好财税配套政策。落实好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2013年起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旅游发展基金、财政补贴基金,建立涉农贷款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3.落实好产业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2013年起,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做好“三个十五万元”创业融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就业。

4.落实好金融奖励政策。2013年起,每年市财政按金融机构贷款增量的万分之一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奖励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到我市设置分支机构的省内外金融机构。

(二)加大地方经济发展信贷资金投入

1.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市人民银行要积极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争取更加宽松的信贷融资政策,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授权授信,加强市辖重点项目的信贷资金供给。

2.抓好项目融资对接。政府、银行、企业要加强沟通协作,找准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和医疗、教育、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找准对接项目,用足用好授信规模。

3.加强信贷业务服务创新。深入创新推广涉农惠农担保、“妇惠家合”、“仓单质押”等信贷产品;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要在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基础上,力争2013年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在全市金融机构全面推广。

4.提高地方融资平台实力。加快市、县(区)现有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发展,按照市场化、公司化、规范化的要求新组建投融资主体,多渠道为地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统筹全市资源,合理定位投融资主体职能及投融资领域;深化政府融资平台的改革,加快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的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激活投资公司投融资的活力与动力,让资产变资本、闲资变投资,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发挥投资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促进投融资主体做大做强。

(三)着力抓好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工作

1.抓好“引银入铜”工程。2013年,积极配合做好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交通银行来铜仁设立分支机构工作,争取年内营业。2015年前完成建行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在市辖各县设立支行。

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扶持力度,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服务“三农”水平,保持农村信用社县级法人地位总体长期稳定。2013年完成思南县、万山区、碧江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2015年前将全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

3.抓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培育发展工作。2013年,引入2家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培育发展12家小额贷款公司、3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4.实施金融服务乡镇全覆盖工程。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村镇便民服务点向固定网点转化;引导村镇银行在城郊村镇和区域内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增加网点乡镇覆盖率;鼓励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支持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经济实体,和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进入农村市场;逐步构建出资多元、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竞争适度、发展有序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良性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5.推动抓好保险机构基层网点设立。创新险种和服务机制,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和小额扶贫保险。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牵头落实好中央财政补贴保险种类政策,探索设立地方性保险机构工作,研究做好保险资金投资公司来铜仁设立分公司相关工作。

(四)着手研究直接融资培育工作

1.培育发展债券融资工作。“十二五”期间推荐2户以上市辖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加大债券融资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多渠道利用国内各类场内、场外市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强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对,建立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务融资的良性发行渠道。

2.培育发展证券行业工作。积极寻求在贵阳设立分部的证券投资公司来铜设立分支机构,为在“十二五”期间推荐5以上户市辖重点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打下基础。

3.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建立股权投资基金服务中心,推动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类投资企业,力争2015年设立投资企业3-5家,支持铜仁市产业整合基金发展,优先参与产业整合重组,建立相关产业整合基金;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和优势产业整合。

4.加快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大力发展资信和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会计、审计、律师、信用评级、第三方支付、保险代理、经纪人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推进金融中介行业协会建设,不断提升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企业发行债券、股票,为培育发展直接融资,做好市场咨询评估工作。

四、金融业加速发展的政策支持

(一)争取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发〔2012〕2号、《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国家政策,结合铜仁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实际,积极争取适当放宽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在资本金、资产质量、股东性质、资产负债比例等方面适当降低标准,为设立地方性金融机构、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创造条件。

(二)争取区域性货币政策。要积极争取区域性货币政策,突出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对考核达标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降低2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降低欠发达的商业银行的二级准备金率,实行较为宽松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行较低的贴现率增加基础货币供给等,为支持地方经济留足资金。

(三)争取实施倾斜的金融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争取在征得上级行同意的情况下,制定符合市辖经济特点的信贷政策,探索和制定出台锰产业信贷政策、民贸企业信贷特色政策等。国家明确欠发达地区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70%,商业银行在欠发达地区的贷款增幅不得低于其全国平均水平等,建立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工作机制。

(四)争取健全基金种类并扩大规模。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政策,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对重点项目支持保障(补偿)基金、农业风险补偿(奖励)基金等优惠政策;市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建立经济发展需要的基金,如融资风险担保基金、财政贴息基金、投资保障风险基金等,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年扩大基金规模,引导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解决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瓶颈,降低金融信贷风险。

五、金融业加速发展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经济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分解目标任务。市人民银行铜仁市中心支行负责牵头完成金融业增加值、信贷市场发展、支付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铜仁银监分局负责牵头完成金融机构建设目标任务;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金融办负责牵头完成企业上市发展目标任务;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完成各种基金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牵头完成保险行业发展目标任务。

(三)分解政策任务。人民银行铜仁市中心支行负责牵头做好区域性货币政策、倾斜的金融信贷政策争取工作;铜仁银监分局负责牵头做好金融机构准入优惠政策争取工作;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牵头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做好财政补贴政策争取工作。

(四)加强跟踪督办。跟踪督办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争取优惠金融政策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培育发展情况;信贷产品创新及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各类基金建设情况,确保金融工作目标的实现。

附件:

铜府办发〔2013〕229号附件.doc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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