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2015年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纳入全省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专项督查内容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2015年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纳入全省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专项督查内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琼府办〔2015〕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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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2015年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纳入全省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专项督查内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2015年11月3日毛超峰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的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决定将2015年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全省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专项督查内容。省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各专项督查组要认真落实2015年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督查任务,并将督查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进反馈报告。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孙淑华;联系电话:65362265。
附件:2015年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督查内容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海南省整治违法
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督查内容
一、基础建设情况
(一)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决策和工作机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畅通举报渠道;是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要求,完善保障措施等。
(二)调查摸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要求对辖区内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分类、登记造册;是否已全面摸清辖区违建存量情况,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是否存在存量虚报、瞒报现象等。
(三)宣传报道情况。包括是否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树立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正面形象;是否曝光典型违建案件,形成强力震慑等。
二、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城镇主城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城边村等旧城改造区,铁路、高速路、公路交通主干道两侧等重灾区开展整治违法建筑大行动情况等。
(二)查处典型违建情况。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影响规划、顶风抢建、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违法建筑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情况。
(三)整治工作成效情况。包括是否按计划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总量和增量控制情况,查处量、拆除量和减存量情况等。
三、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一)建立体制机制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多部门多级参与的联合执法体系,形成整治合力;是否建立监督考核评价、约谈问责、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是否开展督促检查等。
(二)完善巡查发现机制情况。包括加强日常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运用数字化城管手段,将职责细化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落实到个人等。
(三)制定出台制度措施情况。包括出台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引导群众合法建房的政策措施;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加强处置后续管理工作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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