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安阳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
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区内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新增贷款量、新增贷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存贷款比例、贷款增长率、贷款结构等五个方面。本办法所指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有关数据以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统计为准。
三、考核标准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标准
对银行业经营类金融机构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新增贷款量(60分)。考核对象年度新增贷款达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各考核对象本项得分=(考核对象年度新增贷款量÷全市平均贷款增量)×权重60。
2新增贷款责任目标(10分)。考核对象完成年度新增贷款责任目标100%的,得基本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1分,扣完为止。
3新增存贷款比例(10分)。考核对象年度新增存贷比达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5分,扣完为止。农业发展银行安阳分行得分为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得分平均值。
4贷款增长率(10分)。考核对象年度贷款增幅达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增幅的,得基本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5分,扣完为止。
5贷款结构(10分)。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能结合辖区经济特点积极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配合市政府产业导向,以信贷结构调整促产业结构调整。考核指标:中小企业贷款(5分)、中长期贷款(3分)、票据融资(2分)。
考核方法:三项指标分值分别计算,得分合计为贷款结构最后分值。考核对象年度中小企业贷款、中长期贷款、票据融资的增幅分别达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项指标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25分,该单项最高加分不超过基本分值的50%;每低1个百分点减025分,扣完该单项指标分值为止。
(二)金融管理部门考核标准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协调、监管作用突出,金融业运行平稳,信贷投放力度大,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了市政府制定的全年信贷投放目标,金融管理部门分别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均分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制定的全年信贷投放目标,每高1个百分点,金融管理部门在分别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分值的基础上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完成市政府制定的全年信贷投放目标,每低1个百分点,金融管理部门在分别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分值的基础上减0.1分,扣完为止。
(三)特殊奖励考核标准
成功引进域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引进1家,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定奖额;银行业金融机构成功引进域外资金且数额巨大,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的,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定奖额。
(四)受奖资格取消标准
考核对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受奖资格:
1新增贷款责任目标完成60%以下;
2违反“一票否决”(计划生育、党风廉政、社会稳定)规定;
3发生挤兑事件,引发系统性风险、影响金融稳定等;
4主要负责人涉及经济案件或内部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案件。
四、奖金来源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奖金由市财政专项列支,奖金总额(不含特殊奖励)以上年底全市贷款余额为基数,按考核年度贷款增量的万分之一计算合并提取,具体金额由考核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审核确定。
特殊奖励由考核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拟定奖金数额后报市政府审核确定,由市财政列支。
五、考核奖励程序
(一)资料报送和审核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一票否决”、金融稳定、案件防控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后,确定受奖资格单位。受奖资格单位按照考核领导小组要求,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由考核领导小组依据金融统计法规进行审核。
(二)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年度的次年1月底前,将考核的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进行确认。
(三)考核结果审定
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后,按照当年安排的奖金总额(不含特殊奖励),计算出各考核对象的奖金数额。计算方法:考核对象的奖金数额=(各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分值÷所有考核对象分值之和)×奖金总额。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奖金分配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财政局拨付。
特殊奖励的奖金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拨付。
(四)表彰奖励
市政府于考核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对各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向获奖单位上级部门致函通报。对获奖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奖励,主要负责人的奖金不低于50%。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监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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