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意见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2010〕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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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1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意见
(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为进一步做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组厅字[2009]3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0]5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切实完善大学生村官创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富民,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重要性的认识
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对于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截至2010年3月末,安阳市已有3700名大学生被选聘到行政村或社区任职,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其中有2358名大学生村官选择自主创业,通过领办、合伙、入股等形式先后创办和领办加工、养殖、种植等经济实体2175个,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30000多人,带领127万多户农民走上了致富道路。近年来,全市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在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2010年3月末,各金融机构累计向大学生村官发放创业贷款4000余万元。当前,随着大学生村官创业数量和规模的扩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提高认识,明确具体措施,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合大学生村官创业需求的信贷产品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郑银发[2008]23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09]60号)文件要求,切实将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促就业。要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结合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资金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和推广适合大学生村官创业需求的创业贷款。具体可采用以下模式:
(一)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联保贷款。依托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将大学生村官纳入信用户参与信用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等级对其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等联合资信方式,通过规范信用共同体的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贷款催收等程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发放小额联保贷款。
(二)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担保贷款。引导大学生村干部结合自身专业、技术、资金等优势,组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协会,政府通过投资平台参与,共同成立创业担保基金,壮大现有创业基金规模,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管理机构(大学生村官创业担保中心)和管理程序,发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创业基金会员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担保中心出具的担保协议书,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放大倍数,确定企业授信额度。
(三)创业互助联保贷款。由多个大学生村官创办的企业依照“自愿联合、互助联保、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贷款担保互助组织,约定贷款金额和还款责任。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人可持企业联保协议书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四)权证质押贷款。由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人持权证(如林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
(五)经营权质押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人自愿将自己投资企业的经营权,主要是未来产生的收入(如民办学校的收费权等)作为借款质押,将其所有收支账户开立在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对企业经营重大事项和开支项目进行审查,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及时提供贷款支持。
(六)扩大可用于贷款担保的财产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扩大大学生村官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用于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担保。
三、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开辟绿色信贷与服务通道
(一)为诚实守信大学生村官发放循环授信凭证。通过查询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系统,对诚实守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核定授信额度,对其发放循环授信凭证(如惠农卡、农信通、守信卡等),实行“一次核定、总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到期归还”,切实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资金便利。
(二)实行优先扶持政策。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储备库,丰富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筛选综合素质较高、诚信度较好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创业扶持对象。对于同等条件下的借款人,金融机构对储备库中的大学生村官适度倾斜,优先发放贷款。
(三)按要求给予优惠利率扶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大学生村官创办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机构要给予优惠利率贷款支持。
(四)简化贷款申请流程。结合大学生村官创业特点,各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开辟“绿色信贷通道”,推行“阳光信贷”、金融超市“一站式办公”等做法,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及时、周到、优良、便捷的服务。
(五)开展财务辅导工作。由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组成讲师团,开展“金融讲堂”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对大学生村官创办的企业、合作社开展财务辅导、咨询,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财务规划、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帮助。
四、建立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激励约束机制
为确保金融支持和服务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人民银行将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配套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金融机构服务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开展。
(一)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扶持。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将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因发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出现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二)加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人民银行将把金融机构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内容,每半年开展1次评估工作,评估结果通报其上级银行及当地政府,对成效显著的将予以通报表彰,促进大学生村官创业信贷政策的顺利实施。
五、建立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保障机制
(一)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专项监测报告制度。人民银行对大学生村官创业要加强专题分析,及时把握辖区内各家金融机构发放大学生村官创业信贷的动态信息,总结辖区金融机构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代表性做法和经验,及时传达上级银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传导机制高效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大学生村官征信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诚信大学生村官”评比工作,建立大学生村官信用信息档案。人民银行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大学生村官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村官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为大学生村官创业融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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