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09〕25号
颁布日期:2009-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做好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实施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积极营造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安发〔2009〕4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责任意识,增强支持全民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促进全民创业是扩大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条件下,金融机构支持全民创业,加强对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就业、再就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全民创业不仅为经济发展、富民强市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优化金融环境、增加服务载体、促进金融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以支持全民创业为己任,把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盈利能力强的优质创业项目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大信贷营销和扶持力度,在积极支持和参与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提升自身形象和经营效益。

二、加强政策传导,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

(一)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向国家鼓励的行业因加大信贷投入而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及时安排再贷款支持;凡金融机构对这部分企业签发和持有的商业汇票已办理贴现的,人民银行将优先办理再贴现。

(二)指导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支持农村能人、农民创业致富。要根据农户的实际需求合理提高对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要进一步加大对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发挥致富带头人和涉农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信贷投入,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合理安排和灵活确定信贷规划,认真做好信贷规划与贷款投放进度和节奏的衔接,以支持创业项目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推动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加强专项指导和分账考核,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

(一)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创业基地+小额担保贷款”的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新模式。即劳动部门提供与贷款相配套的创业培训,创业基地提供经营场所,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通过三者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使用效率。贷款经办银行要按照新模式的要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发放贷款。

(二)全面启动作为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内容之一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各商业银行要按照各自的贷款审批条件,加大对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力度,支持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引导和鼓励符合信贷条件的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以创业带就业。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及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已联合下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农民工等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同级财政各负担一半,这对减轻创业企业贷款财务费用、提高银行贷款安全和收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强信贷服务,加大商业性贷款对全民创业的支持力度

(一)各金融机构要为支持全民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信贷服务,要在上级行制度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条件下,调整经营思路,加大信贷投入,对一切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创业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创业型企业、创业型个人,增强创业资金的吐纳能力,实现政、银、企、民多方共赢。

(二)增加商业性个人创业贷款发放力度。各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商业性个人创业贷款业务,重点做好“个人助业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积极支持有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有创业基础的有志之士自主创业。

(三)加大对农村地区创业活动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成为金融支持农民创业的重要形式,要结合信用乡镇建设,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帮助农民创业致富。农业发展银行要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切入点,由支持粮食流通环节向生产、加工环节两头延伸,带动涉农企业家创业。

(四)加大对创业型工业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成长壮大,是金融机构支持全民创业的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要结合中小企业成长的阶段性特点,进一步探索银企对接模式,做好做活“小企业贷款”营销工作,积极推广仓单、保单、票据、经营权、国债、保险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推行私营个体业主和民营企业贷款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抵押方式,简化企业的贷款流程,扩大“速贷通”、“成长之路”等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开发力度,提高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融资满足率。要特别重视探索金融与中小科技企业相结合的模式与路径,发挥金融核心作用,提升全民创业的档次。对于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可通过重点支持企业孵化器,间接支持其发展;对于处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要高度关注,对其科技开发项目和专利技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根据需要委托专家对其技术、产品和市场等进行调查和评估,积极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其尽快发展壮大。

(五)加大对涉外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安阳市企业进出口结构性风险日益显露。各金融机构要从稳定优质客户的目标出发,持续增加授信额度和信贷投入,支持外向型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技术升级换代,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合理化,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增加国际市场占有率。同时,要不断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帮助涉外企业规避贸易风险,提高防范汇率风险能力。

五、加强产品创新,为全民创业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各金融机构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结合创业主体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细分市场、细化业务,不断创新信贷模式,开发新的适合全民创业的信贷品种。一是对于资金使用频繁,信用状况良好的集团公司或企业客户,各金融机构可采取“综合授信模式”,通过统一管理、分散使用的方式,简化贷款程序,满足企业资金需求。二是在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组织作用突出的地方,可探索推广“行业协会(商会)+担保基金(联保基金)+银行信贷”模式,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创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是对于产业链上供销关系稳定的企业,可推广“产业链模式”,发挥金融的纽带作用,引导产业链上的骨干企业为其上游企业提供贷款签证服务,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签发商业汇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对于发展势头良好的科技企业,可积极探索专利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品牌(商标)质押贷款。

(二)灵活运用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金融机构要根据创业主体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浮动利率。积极推出各类理财业务,帮助企业归集、调拨、灵活使用现金资产,减少闲置资产占用。

六、完善工作措施,为全民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各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手续,增加贷款和授信额度,为创业主体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各自特点,制订支持全民创业的细则和具体办法。建立和完善分类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对全民创业在信贷准入、信贷审查程序等方面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根据创业行业、产业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贷款程序,质押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3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10万元以下担保类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行转请。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利用贷款向创业人吃拿卡要的,建议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创业主体的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点,设定合理的授信和还款方式,可采用分期定额、利随本清、附加宽限期等还款方式。

(二)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担保公司拓展业务,放大担保倍数,提高担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创业主体进行互保、联保和以不动产作抵押的贷款申请,要积极受理。对初创型、有担保抵押的小企业,可取消连续财务记录、企业注册资本等硬性规定。对于以技术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等低风险担保方式申请办理质押贷款的,要放宽审批权限。担保公司要合理设置反担保条件,固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和固定资产抵押登记部门要合理设置有效抵押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创业人负担。

(三)改善资金结算服务。要充分利用金融系统资金汇划安全、及时的特点,进一步改进人民银行大额、小额支付系统,扩大手机银行、电话支付银行的覆盖面,为创业型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快速、准确、安全的资金结算服务,减少企业在途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将大、小额支付系统延伸到农村乡镇,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四)拓展银行卡服务领域。推动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不断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和鼓励自主创业的商业零售、餐饮、宾馆、通讯、物流、美容、建材类商户使用POS机具结算资金,成为特约商户。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要全部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扩大ATM机、POS机等机具在农村地区的摆放面,方便农民银行卡的普及和使用,为农民创业提供良好的用卡环境。大力开展电子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在乡镇企业推广电话银行支付工具,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方式,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方便企业和农民工异地资金结算。

(五)完善外汇服务。最大限度利用好外汇管理政策,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政策咨询和外汇信息服务;改进货物与服务贸易管理手段,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规范各项业务审批,公开办事程序,推行集中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限时办公,对于符合条件的要尽量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妥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落实“首问负责制”;开辟资本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增强外汇服务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前瞻性;落实促进外贸出口的各项金融政策,综合运用贸易融资手段,支持企业扩大进口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国内原材料的用汇,增加我市涉外经济发展实力;规范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提高个人结售汇业务服务质量,便利个人创业用汇;深入外汇调研,加强与涉汇主体的信息沟通,提高外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通过采取推介会、座谈会等形式做好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培训,帮助创业企业和个人了解掌握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创业资金的需求。

七、加强管理考评,建立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长效机制

(一)各金融机构要完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创业贷款的风险评估,切实做到风险可控。要注重发挥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的风险提示、防范和警戒作用,促进创业主体强化信用风险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对少数创业主体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要及时申请同业联合制裁,努力营造诚实信用的社会风气,维护好创业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全民创业工作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在贷款考核中,既要考核存量不良贷款比例,也要考核增量优良贷款的比例;既要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贷款风险或损失的人员追究责任,也要对贷款放得出、收得回的人员给予奖励,做到约束与激励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

(三)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将支持全民创业工作纳入“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搞好金融支持全民创业工作,评价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各金融机构通报,并报送市政府和各金融机构的上级主管行,有关情况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八、增强社会信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的采集力度,把分散在各部门的包含企业和个人的各类信用信息逐步纳入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促进征信市场的完善与发展。

(二)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加大对征信建设成果的运用,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企业法人评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干部选拔、人才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报告,把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逐步建立守信受益与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