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鹤政〔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优化金融服务,持续加大信贷投放,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县区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政银企合作,较好完成了金融工作目标任务。河南永达美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杰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实现我市“新三板”挂牌工作零的突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等12个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保障作用,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鹤壁市2014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5月4日

附件

鹤壁市2014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金融机构(7个)

单位名称奖励金额

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5万元

市银监局5万元

工行鹤壁分行30万元

农发行鹤壁分行20万元

中原银行鹤壁分行20万元

市农信办10万元

邮政储蓄银行鹤壁分行10万元

二、县区(3个)

淇县、淇滨区、开发区

三、挂牌企业(2个)

河南永达美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杰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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