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鹤壁市监狱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鹤壁市监狱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鹤政〔2014〕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监狱组建30年来,把监管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罪犯认罪悔罪、遵纪守法等教育,努力提高改造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监狱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该监狱实现了连续20周年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狱内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四无”目标,创建狱以来最长监管安全周期,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政府决定给鹤壁市监狱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鹤壁市监狱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求进,务实重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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