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鹤政办〔2010〕52号
颁布日期:2010-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鹤壁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为巩固、扩大全市大招商活动成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31号)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以下简称大回访活动),了解外来客商在鹤投资的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为保证大回访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大招商工作的安排部署,本着招商安商并重的原则,以服务企业为主旨,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重点,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促使在谈项目早日签约、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开工项目早日投产、投产项目早日见效,进一步优化投资、生产环境,推动已落户外来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并通过其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境内外企业落户鹤壁。

二、基本原则

大回访活动坚持以县区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层次开展。对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市外投资企业或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所在县区配合进行回访。上述投资额度以下的外来投资企业或项目,由所在县区组织回访。对落户我市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及央企、知名公司、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由市领导带队进行重点回访。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省外投资企业或项目,由省商务厅牵头,我市配合进行回访。

三、回访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上级和本级、本系统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豫发〔2008〕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09〕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年河南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0〕18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鹤政办〔2009〕15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承诺兑现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引进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时对企业所作出的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承诺是否兑现,重点解决有诺不践等不守信问题,打造诚信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三)要素保障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所涉及的各项生产要素是否能够及时保障到位。重点检查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基本生产要素的保障情况,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服务质量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树立了为企业服务的公仆意识,对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重点围绕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办事程序、办事效果等方面进行,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行为。

(五)困难问题处理情况。通过回访,深入了解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逐项登记造册。凡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办结;对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后解决的,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对需要市领导帮助协调解决的,要专题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领导协调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时间安排

大回访活动从2010年5月开始,到2010年年底结束。各县区要按照全省推进大招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列表造册,摸清底数。其中,对投资总额在3000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省外投资企业或项目的基本情况,要及时按要求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县区要制定大回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开展大回访活动。12月中下旬进行全面总结,向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报告。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总结评比,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具体、企业意见大的,要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对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大回访活动作为大招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大回访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区每月26日前要向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大回访活动开展情况。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报各县区大回访活动开展情况,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市政府适时听取全市大回访活动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回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了解企业对大回访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县区大回访活动开展情况和职能部门服务水平的评价,总结推广大回访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县区、本系统大回访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采用有效形式,搞好大回访活动的宣传,为大回访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鹤壁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2.鹤壁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回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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