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金融系统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金融系统的通报

汴政[201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金融机构:

2014年,全市各金融机构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工作,克难攻坚,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市经济持续求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截至12月底,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274.08亿元,比年初增加139.81亿元,增长12.33%;比去年同期增长17.99%。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84.41亿元,比年初增加165.00亿元,增长23.59%;比去年同期增长25.89%,贷款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新增贷款目标任务的110%。全市金融业税收8.2亿元,比上年增加42.1%,占全市总税收的8.1%,占第三产业税收的13%。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金融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金融系统发扬成绩,再接再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调整信贷结构,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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