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意见
汴政[2014]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通知,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切实解决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持续快速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好中求快”的总基调,依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着力推进“四个开封”建设、着力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持续快速增长。
(二)主要目标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今年第四季度力争突破400亿元,全年突破1130亿元;201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力争突破135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工业项目投资。进一步明确节点,落实责任,突出抓好晋开集团三期、东大化工整体搬迁、龙宇化工三期、富士康科技园、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大营家具产业园等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带动全年工业投资超500亿元。二是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新区“八园一湖一中心”建设,实施城区“三贯通”工程、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郑开城际铁路及延长线、郑徐客运专线、商登高速开封段、新开铁路改扩建开封段、机西高速二期、郑民高速延长线等重大线性工程建设。三是组织今年第三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在组织全市2015年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选取一批成熟的项目,加快推进联审联批,在11月份再组织一批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二)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一是抓好招商引资已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切实抓好菊花文化节、世界客属恳亲大会、清明文化节、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洽谈会等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和协调服务,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前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完善项目各项手续,落实开工条件,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定期通报项目的落地率、资金到位率,确保一批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二是继续大力开展围绕重点产业大招商活动。继续开展由10名市级领导任组长的10大产业招商活动,瞄准国内外500强、民营企业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和大型跨国公司、上市企业,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争取每个产业、产业集聚区引进落户3-5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或龙头企业。
(三)着力推进“四个开封”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重点抓好宋都古城文化产业示范园8大产业片区22个文化产业项目以及朱仙镇国家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园区、水系二期周边、双龙巷等项目建设,尽早启动清明上河城、水系三期、东京梦华园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二是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尽早启动建设功能完善的大型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规范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使之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相适应。三是抓好开封新区建设。要加快推进新区启动区、铁南区、运粮河组团三大片区基础设施及“一湖一中心”等重点项目。
(四)着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差别化信贷等政策,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居民住房刚性需求。借助郑开城际铁路年底通车,以“双城生活”为卖点,优化房地产投资结构,积极培育房地产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统筹兼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构筑多元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中城市综合体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文化旅游地产、健康养老地产等。国土资源部门在重点保障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基础上,要支持地产新业态发展。对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房地产项目,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五)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去年以来国家和省支持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新型城镇化、水利、节能环保等方面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相关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和盈利前景,从根本上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废除对民营资本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国家未明令禁止的领域,分类制定PPP模式(公私合作)实施方案和投资回报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和合理的定价机制,灵活运用BOT(建设-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BBO(购买-建设-经营)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继续抓好去年以来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已开工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尚未开工但已落实投资主体的项目要协调完善前期手续、落实建设条件,支持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要素保障能力。一是积极组织银企对接。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等开展专项银企对接,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平台。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做好银企对接后续工作,确实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困难。依托已成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与公证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形成配套服务体系,规范借贷行为,加强风险把控,减少借贷双方的法律纠纷和借贷风险,进一步拓宽企业建设资金融资渠道。二是土地环境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在土地方面要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对重点项目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要做到应保尽保,并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指标,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环境容量方面,要坚持实行环境总量指标预算制度,把减排腾出的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
(二)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中央、省、市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继续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不得利用“红头文件”设定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一审一核”,对审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的事项“即审即办”。全面推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实行审批材料联审,审批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模拟审批制度,构建全程式手机在线审批、电脑网上审批便捷综合平台审批系统,建立现场联合办理和网上审批、手机在线协同办理相结合的高效智能审批新机制。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即:单位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行政审批服务科向市民之家集中;审批服务项目进驻市民之家到位;单位对窗口及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三)及早着手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站在迈向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的高度,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五大攻坚战”、“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十大产业集群”、“两改一建”、重大交通、民生工程等领域提前着手谋划和储备一批明年及“十三五”期间的新项目、好项目,加强项目前期的包装论证和配套条件的对接落实,在争取政策、资金及招商引资上赢得主动。同时各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和沟通,尽可能多的取得国家、省资金支持和倾斜,努力争取上级各类建设资金。
(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一是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切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示制度。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二是开展项目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开展项目外部环境专项整治,市政配套设施、征地拆迁等督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穿越保护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耕地占补平衡、安置补偿、交叉建设、跨县区建设等重大问题,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扰工程施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秩序。三是加强中央预算项目、重点项目督导和稽察。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督导和稽察,未开工项目抓前期,已开工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点项目的投资拉动作用。
(五)落实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落实重大项目推进例会制度。每月由市政府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协调会,市直有关部门、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参加,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严格项目建设责任制。分包项目的领导对项目负总责,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节点计划组织实施。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责任制,积极做好征地拆迁、施工环境等保障工作,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完善联动服务和监督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为投资项目搞好服务,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和项目审批权限,加大联审联批力度,联审联批办公室每半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市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到各重点项目中去,加大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督导和问责力度。市宣传部门牵头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在全市上下形成关注重点项目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推进专项督查,对投资完成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六)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细化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将资金落实、征地拆迁、控制性工程建设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进度月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扩大有效投资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增加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投资考核分值。对目标任务完成好、措施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目标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和问责。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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