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12]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落实。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制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意见。
一、考核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网上抽查等方式,主要考核5个方面的内容:
(一)领导重视(10分)
考核有无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年度内有无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无专门的机构或指定的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二)主动公开工作(30分)
以考核不涉密规范性文件公开为主,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辅。不涉密规范性文件,是指各县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按照《条例》规定应对外公开的文件;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各单位按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对外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20分)
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情况。
(四)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30分)
考核政府网站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服务的情况,网站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情况,网站公众参与程度等。
(五)制度建设(10分)
考核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考核、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二、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2013年1月25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电话:3859086),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认定后于2013年3月底前公布。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不认真配合考核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12年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121214/chinavvv_1212141637339230.doc
2.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加单位.doc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121214/chinavvv_12121416375445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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