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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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洛政办〔2014〕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20日
洛阳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试行)
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豫政〔2014〕12号)和其他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禁止建设或需要淘汰的,以及结合洛阳实际需要在全市禁止新布局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结合洛阳实际,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市范围内禁止投资建设项目
1.禁止投资建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除升级改造外的限制类项目。
2.禁止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的项目。
3.禁止投资建设造纸、印染、制革、独立电镀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中明确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4.禁止投资位于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县城规划控制区域及陆浑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的工业项目(已批准的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除外;以城区楼宇为载体,从事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加工制造等经营活动的楼宇工业除外)。
5.禁止投资位于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和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地等需特殊保护区域核心区内的工业项目。
6.禁止投资位于栾川县、嵩县两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污染类工业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非生态污染类项目除外)。
7.禁止投资位于新安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等4个农产品主产区,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项目。
8.禁止投资位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域的烟花爆竹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民爆类生产及仓储项目;禁止投资位于城市区内的燃煤锅炉项目。
9.禁止投资位于黄河、洛河、伊河、瀍河、涧河、北汝河主河道外延2000米范围内的石化类、化工、化肥、含铅蓄电池、制药、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等工业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排污标准的项目除外)。
二、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项目
各产业集聚区除禁止投资全市范围内的禁投项目外,禁止投资以下项目。同时,各城市区的产业集聚区新建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各县(市)的产业集聚区新建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33万元/亩。
1.洛阳高技术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畜禽屠宰、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纺织、煤炭、铅锌、民爆类、化工(国家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有研发中心的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项目除外)类项目,化学品仓库、油品仓库等仓储项目,其它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三类工业”(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掘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项目。
2.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工业项目及化学品仓库、油品仓库项目。
3.洛阳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禁止投资畜禽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等食品加工项目,化学合成类医药等医药制造及其它“三类工业”项目。
4.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冶金、化工项目,钨钼材料中的钼铁生产及钼冶炼项目,多晶硅生产项目,现代物流中危险化学品物流项目及其它“三类工业”项目。
5.洛阳伊滨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冶金、煤化工、石油化工、多晶硅生产及其它“三类工业”项目。
6.洛阳洛龙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废水量排放大、具有较高水环境风险的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类项目以及污染重的静脉类产业项目、废旧轮胎回收类项目;冶金、锻造、铸造类项目;畜禽屠宰、肉类加工及其它“三类工业”项目。
7.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石油化工和化学新材料及其配套产业以外的项目。
8.偃师市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民爆类、食品类、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类项目。
9.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食品类项目。
10.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重污染化工、金属钠、靛蓝等项目。
11.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高耗能、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的冶金项目及石油化工、煤化工、农药制造项目。
12.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高危化工类项目。
13.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冶金、焦化、电石、煤化工,废水排放量大、高环境风险的精细化工类、民爆类等项目。
14.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石油化工、食品、民爆、酿造项目。
15.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畜禽养殖、轮胎及橡胶制品、化工、危险化学品仓储及其它“三类工业”项目。
16.栾川县产业集聚区禁止投资高污染、高耗能的冶金、石油化工、火力发电、建材砖等工业项目,高污染的化学制药项目及医用废弃物回收项目,有化学工艺的纸制品和木制品生产项目,有生态风险的畜禽屠宰及加工项目和其它“三类工业”项目。
17.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产业园禁止投资食品、制药项目;田湖产业园区禁止投资化学制药类项目。
本清单适用于在我市境内投资的内资企业。
凡是列入本清单的项目,全市境内或禁止区域内不得准入,投资主管部门不得予以核准、备案,国土、规划和建设、环保、质监、消防、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相关单位不得提供水、电、气等保障,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附件:洛阳市特殊保护区域名录
洛政办〔2014〕121号附件.doc
http://www.ly.gov.cn/wcms/Services/AttachDownLoad.jsp?id=61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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