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欢迎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欢迎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欢迎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月27日

洛阳市欢迎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

返洛投资兴业实施方案

洛阳是我国“一五”时期开始重点建设的重工业城市,拖拉机厂、轴承厂、矿山机器厂等一批国家大型重点企业及配套成立的拖研所、轴研所等科研机构纷纷在洛阳扎根、发展壮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才流动的加速,洛阳逐步成为向全国输出各种产业及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从洛阳各央企、省企走出了大量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企业家,其中不乏在各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成功人士。为更好服务这部分人回报桑梓、借势借力助推洛阳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以“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为重点,通过建网络、搭平台、给政策、强服务等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回归工作,动员、鼓励和吸引在外成功人士回洛投资兴业,以实现人才回归带动总部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信息回馈、智慧回哺,促进洛阳经济发展。

二、范围

“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指曾在洛阳市国有企业工作过,且具备以下条件:在洛阳市境外创办公司;在洛阳市以外的央省企担任(或曾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有专利或专有技术;能够返洛投资兴业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洛阳市人民政府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委、人社局、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国资委主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搭建工作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市央企办、洛阳市驻洛央省企联合会、洛阳市企业家协会、洛阳市企业联合会为依托,共同开展调查摸底、信息库建设、沟通联系等工作。

(三)建立领导分包制度。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在外创业成就特别突出者,由市领导分包联系。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与联系对象保持“热线”沟通。

(四)建立工作机制。一是保持与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及其亲属在洛的个人难题,如孩子上学、老人就医等。通过联络感情,加深乡情,激发他们回归洛阳、建设洛阳的热情。二是安排不同形式的活动。每年举办1至2次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座谈会,开展交流互动,收集他们对洛阳经济发展的建议;举办专业演讲、讲座、论坛等其他活动,为他们个人实现自我价值创造条件和搭建平台。

(五)提供服务。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享受我市对外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对有回洛投资兴业意向和实力的成功人士,安排专人担当联络员,在项目咨询、策划、审批等方面给予积极帮助,使回洛投资兴业的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能够充分感受到我市良好的投资兴业环境。

(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网、洛阳信息港等平面和网络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鼓励支持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中典型人物的主要事迹和先进经验,对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2014年1月底前)。以我市大型央企、省企为基础,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收集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库(2014年3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安排人员与收集到的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并对其个人及其创办的公司等具体信息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库,并负责信息库的日常维护和更新。

(三)对接洽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和开展项目对接洽谈活动,促成项目合作。

五、当前重点工作

一是在春节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所有收集到的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发慰问信,送去市委、市政府的春节祝福。

二是根据情况,从节日期间回洛人员中选择部分重点人员,以“关注洛阳、支持洛阳、发展洛阳”为主题,召开市领导参加的“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座谈会”,加强沟通联络,深化友谊情感。

三是对于成就比较突出,节日期间不能回洛的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由市领导带队择时安排拜访。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原在洛国企工作人员返洛投资兴业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推动该项工作有效开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报办公室备案。

(三)我市各相关企业要大力提供支持,积极提供与本企业相关的人员信息,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意见、建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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