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漯河经济发展先进集体的决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漯河经济发展先进集体的决定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漯政文 [2015] 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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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漯河经济发展先进集体的决定
漯政文[2015]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14年,全市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积极改善金融服务,认真开展银企合作,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14589亿元,同比净增8711亿元,增长148%;人民币贷款余额42018亿元,全年净增7625亿元,增长2217%,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增量创历史新高,新增存贷比突破100%达到11506%。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2417亿元,较年初增加3733亿元,增长4293%,增速居全省首位,比全部贷款增速高2334个百分点,同比增加141亿元。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以下经考评认定的2014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漯河经济发展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一等奖: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漯河市办公室
二等奖:农发行漯河分行、中原银行漯河分行、邮储银行漯河分行
三等奖:中国银行漯河分行、工商银行漯河分行、建设银行漯河分行、郾城包商村镇银行、临颍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农业银行漯河分行
授予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银监局漯河监管分局特别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以支持漯河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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