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5年全市金融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漯政办 [2015] 46号
颁布日期:2015-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5年全市金融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15]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4月17日,曹存正市长主持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分析当前金融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金融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紧紧围绕我市六项重点攻坚项目和“1351”工程,着力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会议提出的2015年全市金融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并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报告工作。

一、多措并举,强化服务,推动金融发展实现新突破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以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国家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股票注册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迅速发展,各种创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金融混业经营、多元发展、竞争加剧态势日趋明显。我市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紧要关口,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金融支持。面对新形势,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切实增强金融保障能力。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要坚持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重、向上争取与内部挖潜并举,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一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为17%,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各项目单位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各金融机构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真正做到保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保重点民生工程,保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等重点领域。各级、各部门要搭建好项目对接和银企合作平台,有针对性地向金融机构推介好项目,引导更多资金投向项目建设。要加大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目前,中央和省里都要求千方百计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去年我市小微企业、涉农贷款都有较大增长,今年仍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每家银行都要单列小微企业和涉农信贷计划,层层分解责任,严格考核落实,确保实现既定增长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创业就业、扶贫开发、教育卫生、消费升级等金融服务。(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委农办、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驻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二要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去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省也及时实施了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奖补等政策,分散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于我市,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和金融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上级政策措施的督查落实,特别要就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贷款审批发放效率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各金融机构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坚持用盈利覆盖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出便利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银企共赢、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负责落实)

(二)不断深化金融改革。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要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按照省里确定的农信社3年内全部完成县级联社改制为农商行这一战略任务,加快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步伐。要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质量,大力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地方金融机构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引导、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合作。(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负责落实)

二要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以推进运营模式、融资模式等改革创新为着力点,增强政府投融资公司融资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真正建立“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的资金归集和偿还渠道,形成“融资、建设、经营、偿债”一体化的投融资新体制。发挥投融资活动中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引领、推动各县区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投融资活动,形成我市投融资平台发展新格局。通过市、县区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融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建投公司、市发投公司、市经投公司负责落实)

三要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安全发展。以防控风险和安全发展为主线,坚持积极扶持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着力化解行业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持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和行业形象。对民营担保机构,要重点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着力开展风险防控,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和引进国有资本参股等市场化方式,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对金融业自身发展,特别是对企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要在担保抵押方面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信用贷款、无抵押的消费贷款等纯信用贷款,降低对抵押担保、第三方评估的依赖。以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等为载体,通过互助资金、担保基金等方式,增加企业信用,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加快实施,引导企业通过保险分散风险、提高贷款获得率。(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银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要在保险资金投资方面创新。要抓住国家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机遇,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研究引导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养老产业等领域,开展股权、债权合作,参与我市发起设立的各类基金。要不断拓宽业务领域,重点加大对农业、畜牧业等领域的保险服务力度,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将商业保险纳入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救助范围,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保险行业协会、驻漯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三要在农村金融方面创新。争取率先成为全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力争在农村产权要素抵质押、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驻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四要在资本市场方面创新。要抓住国家扩大直接融资的机遇,统筹运用股票、债券、基金等融资手段,进一步提高我市直接融资比例。市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和金融监管部门,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分类组织开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挂牌上市,发行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运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融资系统性培育。各县区都要建立资本市场后备企业库,制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更好地发现、培育、支持后备企业,力争更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防范风险,优化环境,推动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金融机构既是企业,又在支持企业发展;既是经济的组成部分,又是推动经济的重要力量;既是纳税大户,又在培育和支持纳税大户。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全力支持金融机构发展。

一要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把金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金融服务机构,强化职责,充实力量,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资本市场融资、维护金融稳定等任务。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及时通报地方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情况,深化银企对接,争取金融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共同维护好金融工作秩序,营造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良好氛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落实)

二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针对生产经营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房地产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资金风险监测、排查、预警、协调和化解处置工作。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项目有前景、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进行积极救助;对生产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技术落后、资金链完全断裂的企业,要在第一时间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大风险排查,加强监测预警,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要通过对新注册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警示、加强守法诚信教育培训、监测资金账户异动等方法,严防新增风险。要加大行业协会市场监管参与度,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三要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全市上下要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基础,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健全信用制度,逐步增强各类社会主体信用意识。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债权,综合采取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措施,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行为。各金融机构也要牢固树立与企业合作共赢理念,坚决防止因突发性抽贷、断贷引发的群发风险。(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银监局、驻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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