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三门峡市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三门峡市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安全河南创建三门峡市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安全河南创建三门峡市2012年行动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豫政〔2011〕1号印发)和《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豫政办〔2012〕21号印发)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安全河南创建各项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措施,深化创建示范,强化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素质效能,确保实现“三提三减一杜绝”(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杜绝重大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十二五”规划确保的工作任务,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全年各类事故总量比2009年减少10%以上,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0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死亡人数控制在23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3.4以内。

2.全面完成安全河南创建三门峡市年度任务。按照《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豫政〔2011〕1号印发)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河南(2010—2020年)创建活动三门峡市实施意见》(三政〔2011〕51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开展创建示范工作,2012年底前,30%的乡(镇)、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分别达到安全和谐型、安全发展型创建标准。确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草、电力、农机、非煤矿山7个行业(系统)和15家市属以上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安全校园、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基层安全创建比上年新增15%。同时,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其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要全面达到《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发生重大事故

1.始终将煤矿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一是强化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对“六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齐全和具备复工条件的煤矿,按标准和程序,督促其尽快复产复工;对拟关闭退出矿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标准,及时关闭到位。充分利用国有大矿在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在确保“三真、三到位”(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的基础上,实现兼并重组煤矿内部深度融合,力争3年内兼并重组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有骨干煤矿的水平。二是启动重大灾害治理三年(2012—2014年)攻坚行动。各煤炭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规划,对涉及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面的科技攻关、安全投入、区域治理工程、采掘接替、产能调整等进行规划部署,并严格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就重大灾害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中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标准、瓦斯抽采利用补贴标准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三是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加快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健全以企业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强力推进瓦斯分类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或基本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采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煤巷必须在岩巷的掩护下掘进,回采区段必须利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进行全方位整体预抽,做到回采区段瓦斯超前抽放全覆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打钻、增透、抽放技术和设备,提高瓦斯抽采效果。四是加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力度,对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生产矿井要在2012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基建矿井要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管理,投产前必须建成。五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科学组织生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产煤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严格执行已建立的重大隐患公示、督办治理、效果评价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能够接受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完善企业隐患报告、部门过程监督、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责任追究相结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构建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等完整工作链条,争取用2—3年时间,逐步形成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三是建立督促考核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11〕41号)精神,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对不少于执法检查指标20%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交流学习;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对排查治理不力的严肃问责。完成2012年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任务。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建设、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在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的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问题,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措施,对打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严格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减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1.非煤矿山。继续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地下矿山重点推广尾矿充填、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露天矿山重点推广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技术,尾矿库重点推广干式排尾、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将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纳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和安全监管重要内容,确保2013年6月底前按照“六大系统”建设标准完成任务。组织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工作,2012年底前,大中型非煤矿山和三等尾矿库50%以上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小型非煤矿山50%以上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的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危、险、病库数量比2011年下降20%以上,重点整治24类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各县(市、区)政府2012年编制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化工园区(集聚区)。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和容量分析,对地处人口密集区(或城市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并制定规划,逐步将其搬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201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事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分包转包、违规使用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3.道路交通。加强道路运输尤其是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集中整治。推动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完成市、县两级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6人以内。

4.消防安全。持续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组建高层、水域、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分队,增大高精尖装备和消防主战车辆配备比例,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全力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第十八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消防安保攻坚战。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5.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监察。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许可开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依法暂扣证照,并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6.职业卫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精神,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以煤炭、石棉、石英砂、金矿、建材、木制家具、皮革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7.冶金机械等行业(系统)。强力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8个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0%实现达标。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继续开展防雷安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1.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力度,市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办专题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要开设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定期在全市群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常识短信。二是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的意识。三是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7·29”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四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知识培训,2012年举办1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五是大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平安使者计划、阳光雨露工程、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开展全民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常识教育,教育培训率达到60%以上。编辑印发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宣传画册等,推动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是研究制定三门峡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2012年评选10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七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演练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1次以上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演练,辖区高层住宅、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组织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1次具有本行业(系统)特点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每季度组织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其他单位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

2.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进一步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审证再培训率达到100%。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均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满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安全专业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40%以上。

3.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

(四)加强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完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察体系。理顺职业卫生监管、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做到权责一致、管理与服务相统一。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执法监察权限、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监管,未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和应急救援中心的县(市、区)要于2012年底前全部成立到位。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设立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授权其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权。加快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和检测检验设备配备。各级政府要设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保证本级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2012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津贴;重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技术装备到位。

2.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行业(系统)和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防治等10个关键领域2012年度重点科技项目的征集工作。开展重大安全科技攻关项目研究,重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设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从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科技攻关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县(市、区)启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加快“金安”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采取校企联合、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形式,培养安全生产专业实用人才,为安全生产储备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3.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所有县(市、区)2012年底前完成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努力建立市级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基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专项预案之间的衔接,以及与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危行业预案备案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县(市、区)政府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自然灾害信息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地震、水利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预警机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要全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畅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4.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大中专院校、重点培训机构,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大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设立市级理论考试与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中心,配备考试考核与制证专业设备,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师资库,推进培训资源共享。完成考试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申报、计划审批、在线考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联网。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统计制度,完善考核结果网上公开查询制度,做到资源共享。各县(市、区)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区域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合理规划、均衡配置培训资源,对全市现有的8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审核优化,组织2—3次教学观摩,提高培训质量。依托大型企业和重点院校,建成3个“市级示范性实训教育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创建是抓当前、谋长远,抓源头、打基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规划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综合协调。安全河南创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完善创建推进机制,制定创建规划,完善制度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督促检查,迅速全面开展。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强化协调沟通,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

(三)注重示范带动。在安全创建工作中,要按照“源头规划、制度保障、文明习惯、安全文化”持续递进的创建思路,2011年度安全创建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标准,丰富内涵,提升品质。2012年确定的示范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强化宣传,加大投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创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注重宣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创建工作经验、典型事迹,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共享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市政府安委会将根据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强化检查考核,年终将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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