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新政文(2015)74号
颁布日期:2015-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5日

新乡市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

为有效遏制当前经济下行趋势,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5〕65号)精神,把稳增长作为全局工作的突出任务,坚持稳调结合,从工业、投资、新动力培育、房地产、招商引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金融、财税、就业十个方面实施“十增工程”,力促经济解困走出低谷,打好全年目标保卫战,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稳住工业运行

以优存扩增为重点,搞好企业服务,扩大有效产能,推动工业运行稳中向好。(责任领导:王玉民)

1.深化企业服务。坚持市领导及部门分包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制度,健全企业问题台账,任务分解通知单、问题进展报告单,切实为企业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季度重点对企业问题进行综合协调解决,对账销号。密切关注150家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保不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大规模裁员现象。组织企业参与省以五大产业链、电商服务等为重点的产销对接活动,鼓励我市企业利用小货郎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加大对规下企业和达产项目的摸排,落实奖励措施,鼓励更多企业入库。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有关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采取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牵头,市商务局、统计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2.积极扩大有效产能。上半年筛选出30家经营形势好、订单充足的行业龙头企业,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加强跟踪服务,支持其开足马力、加快生产。全面排查已具备投产条件但尚未达产稳产的项目,在流动资金贷款、用工需求、煤电油气运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促其尽快达产达效。全市筛选支持一批工期较短、水平较高、投产较快的项目,尽快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发改委、人社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加大困难企业帮扶。组建企业协调服务团,分行业、分企业制定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对于濒临停产或已停产的企业,通过引进外力、资本运作等方式盘活存量。重点做好停产企业中有市场、有技术企业和产值下滑企业中影响较大企业的帮扶工作,因企制宜、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4.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尽快研究出台我市引导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强化政策扶持,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规范进行。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二、扩大有效投资

全力以赴抓在建、促开工、保投产,确保全年投资增长16%目标。(责任领导:周建)

1.简化政府项目审批程序。对已纳入省、市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的交通、水利、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除报国家审批的外,全部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单体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维修改造项目直接审批建设(实施)方案;对于投资10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且不需要平衡外部建设条件的,不再进行审批,直接申请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于超项目概算(含超合同)10%以内的,经审计部门审计或财政部门评审后确认合理的,缺口资金由项目单位上报市政府批准,列入财政预算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以便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步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

2.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核。取消企业投资项目银行贷款承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电网接入意见等18项核准前置审批;对采用招拍挂供给土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办理核准手续时取消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前置审批。对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不设置备案前置条件,项目备案后分别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直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同步推进相关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再推进实施一批项目。抓住麦收后项目开工有利施工时机,提前排出一批新开工项目单子,加大前期手续办理力度,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对开而不工、进展慢和因审批手续问题影响开工的项目进行排查,制定问题清单,集中研究解决。选择一批规划“十三五”期间开工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提前到2015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4.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二季度全面清查2014年下达的上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上级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尚未开工的中央投资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对今年计划下达的上级投资,提前着手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尽早下达市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对计划下达后半年内仍未开工的,收回资金,调整到具备开工条件的同类项目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结合“十三五”规划,谋划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或产业集群。围绕我市重点打造的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池电动车、生物新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每个县(市)、区至少谋划推进5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5亿元以上项目、20个3亿元以上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6.加强项目协调督导。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实行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分包机制,每个重点项目明确一名市级领导负责协调推进;每半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推进例会,每月对重点项目实行巡回督导;对重点项目投资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开竣工情况、联审联批情况、外部环境保障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公示、半年排名、年终考核评价。实行联合会审、并联审批,进一步畅通重点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公布项目审批流程图和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审批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确保上半年计划新开工省重点项目完成全年审批任务的60%以上。督促县(市)、区每月坚持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确保上半年省市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60%以上。开展项目用地全面清理活动,对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闲置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土地,依法征收闲置土地使用费;闲置满两年的,坚决依法收回,重新安排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国土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培育壮大新动力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聚焦主导产业,突出龙头带动、链式发展、完善配套、强化保障,加快培育形成一批集聚效应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责任领导:周建、王晓然、王玉民)

1.加快培育千百亿产业集群。突出龙头带动,加快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重点推动优势产业形成千亿级集群;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1—2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实现整体提升优化。装备制造,加快德恩公司年产1万台智能电动叉车、艾迪威汽车转向器二期、豫飞重工土壤修复装备产业化等29个项目建设。电池电动车,突出抓好新能源及电池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富士康引进、科隆年产8000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池研究院创新能力等2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生物新医药,加快推动华兰生物单克隆抗体、双鹭医药产业园化学原料药、拓新生化核苷系列原料药等18个项目建设。食品加工,重点推进百威啤酒二期、米多奇年产10万吨绿色休闲食品、克明面业二期等22个项目建设。纺织服装,加快白鹭化纤10万吨高科技绿色纤维和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香港伟盛20万锭高档纺纱等8个项目建设。电子信息,加快推进天光科技三期、索泰克光电二期、华丹电子集成电路、电波科技城、中导北斗5S科技城等10个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牵头,市商务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6月底前组织开展促进服务业发展94条扶持政策和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8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15家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推进服务业领域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服务业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培育新业态新产业。着重引进金融结算、研发中心、创意设计、第四方物流平台、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借力“互联网+”行动开展全市电子商务专项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建设自有电子商务系统,建立我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三农”与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利用南太行自然资源,建设养生康体项目,并加强与西部控股等企业对接合作,建立大健康产学研体系,着力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打造全省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旅游局)

4.加快载体建设。6月份出台产业集聚区、“两区”发展年度工作方案。推动产业集聚区与乡镇行政区域管理套合;加快道路、污水处理厂等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高新区、原阳集聚区的智慧园区申报工作。编制新市商务中心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两区”规划调整工作,组建“两区”管理机构,培育一批商业商贸集群,推动业态升级与管理创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商务局、民政局、编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5.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制定《新乡市创新型示范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评审认定创新型县(市、区)、企业、科研院所、孵化器、科研团队、学校、医院等7类创新型单位。大力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积极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推进骨干企业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激励措施,对新认定的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单位、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等给予科技资金奖励。启动实施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在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方面搭建新乡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载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人社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6.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深入推进经开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申报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新乡化纤热电联产供汽、豫飞重工智能化改造等20余个支撑项目,力争6月底前获得国家批复。启动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并以此为契机,围绕水、气、热综合利用,基础设施以及循环经济关键补链等方面,再谋划一批循环经济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经开区和市环保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7.抓好粮食生产。二季度扎实做好“三夏”工作,统筹抓好农机调配,全力开展机收工作,确保夏粮颗粒归仓,丰产丰收。下半年着力抓好秋作物生产,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深耕与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等关键增产实用技术,落实各项抗灾减灾增产措施,努力夺取秋粮丰收,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70亿斤以上。实施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加快奶牛牧场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提高奶牛养殖效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农机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稳定房地产市场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责任领导:刘尚进)

1.扩大住房消费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省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实行优惠利率、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延长还贷期限等,支持居民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积极培育住房消费增长点;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我市各项举措。(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房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加快棚改项目建设。以拆迁征收和手续办理两大瓶颈为重点,强化协调服务,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今年计划新开工的20个项目确保二季度开工10个以上,争取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房管局、财政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强化规划引导。支持企业及时调整户型结构,对在建的商品房项目,在不变更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房地产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户型做出调整。(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委、房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大力开放招商

继续把扩大开放作为应对复杂局面最有效的综合性战略举措,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竞争力。(责任领导:刘尚进)

1.狠抓招商实效。认真落实《2015年新乡市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2015年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实际到位市外资金分别增长10%。突出抓好“三高五板块”产业招商集中活动,力争实现“1515”工作目标,即利用5月初到10月底半年时间,组成100个专业招商小分队,拜访企业500家以上,力争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签约合同金额达到500亿元以上。精心筹备组织好第九届中部博览会、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和省举办的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同时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积极开展对长三角、珠三角等投资主要来源地的招商引资工作,适时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召开专题或优势产业推介会,继续积极承接郑州产业转移。突出与央企的合作,推动与中兵、中航、中粮、国药、中电科等央企的后续合作项目。注重引入“互联网+”等新业态,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推动我市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创新招商方式,编制产业集群招商路线图,实施精准招商;大力培育一批园区综合运营服务商,实施中介招商、以商招商,不断提高招商成功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完善招商机制。市委常委会议每单月听取各县(市)、每双月听取各个区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对接项目情况、重大在谈、签约、开工项目推进情况等工作汇报。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责任推进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筛选39个重大签约项目、20个重大在谈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每季度由市对外开放办通报重大项目落实情况,每半年在全市开展开放招商专项督查。按照《新乡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落实。推行“三分之一”工作法,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轮流外出招商,招商时间要占到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加强驻外招商联络处工作考核,市政府驻深、驻沪、驻郑州航空港招商联络处实现年度招商引资合同资金不少于50亿元,引进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服务业和符合我市主导产业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1个,5—10亿元项目不少于2个,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3.优化招商环境。完善重大项目无偿代理制和联审联批制,建立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立重大外来投资项目“快速通道”,对项目洽谈、签约、审批、投产、建设等过程要一包到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六、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

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的全局性和战略性举措,引领“三化”协调发展。(责任领导:刘尚进)

1.抓好城乡规划管理。做好中心城区各项规划编制及控规梳理,完成包括新东区、经开区和高新区、新乡县部分区域在内的大东区规划整合,提高城市集合度,促进京广高铁以东区域科学协调发展。抓好铁西区域和市商务中心等重点区域规划编制。编制完成《新乡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新乡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全面梳理评估县(市)、乡镇总体规划,着重提升我市20个“示范中心镇”规划建设标准。积极推进“五规合一”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市委农办、水利局、住建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2.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推进道路互联互通,新建和改造28条城市道路,打通科隆大道、劳动南路等7条“断头路”,积极推进高铁区域“四路四桥”建设,改建胜利桥、劳动桥2座桥梁,加快推进平原路东延、牧野路北延和铁西区域6条道路建设,确保全年完成10.8亿元市政设施投资目标。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投资集团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突出重点、弥补短板,着力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局部优势向综合优势转变。(责任领导:周建、王晓然、刘尚进)

1.加快交通项目建设。尽快确定新晋高速公路新社会资本投资方,确保项目年内全面复工;加快鹤辉高速公路建设。抓好S311、S226等在建干线公路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积极推进辉县三庆桥至洪洲旅游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年内开工。强力推进对我市长远发展影响重大的郑州至济南客专、新乡至洛阳城际铁路、郑州至新乡至南太行快速轨道交通项目、辉县至焦作高速公路、原阳至封丘高速公路、G107东移改线工程等重大交通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等沿线县、市、区和市公路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加快能源项目建设。争取赵固低热值煤发电2×35万千瓦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力争卫辉东拴马4.8万千瓦风电项目年内取得核准,并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华电宝泉二期、宝山二期前期工作,争取纳入省“十三五”规划。加快获嘉110千伏宁邑输变电工程、卫辉220千伏义州变扩建等工程进度,7月份开工建设;110千伏小店输变电年底前建成。辉县市协鑫2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6月开工建设,力争7月底前建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等有关县、市和新乡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

3.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确保6月底前让市区居民吃上丹江水。二季度建成原阳县天然渠、封丘县天然渠、获嘉县大狮涝河治理工程和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年底前完成大功灌区、韩董庄灌区、群库灌区建设任务,开工建设牛村、郭圪郎沟、龙门下库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原阳城南、延津城区等一批引黄调蓄工程。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确保年底前完成安置区建设,压茬推进第二批试点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南水北调办、发改委)

八、优化金融环境

以强化资金保障为重点,优化金融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责任领导:周建、陶铁成)

1.加大融资协调服务力度。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召开银企对接会,组织项目融资对接专家服务团,开展银企网上融资对接深入基层和企业协调解决项目融资问题。下半年召开生物新医药产业银企对接会和电子信息、特色装备产业链银企对接会。积极争取各省行、总行在信贷规模、业务授权、机构准入、创新试点等方面的支持,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要。组织各金融机构定点联系一批有市场、有潜力、资金紧张的企业,开展定向服务,每两个月对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情况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人行、新乡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加强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充实资本,提升实力,完善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发挥政策性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主导作用。研究制定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机构财务管理和代偿损失补偿办法,由同级财政筹集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形成的代偿损失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分担补偿。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工信委)

3.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建立企业上市扶持制度,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力争年底前1家企业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5家企业新三板成功挂牌。引导中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直接融资产品。用好国家发改委债券政策尤其是近期推出的“四项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积极推进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步伐。支持市政项目票据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人行、新乡银监分局、投资集团等有关部门配合)

4.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企业担保链风险化解机制,妥善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帮助企业渡过资金暂时性周转难关;对生产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技术落后、资金链完全断裂的企业,设置防火墙,隔断风险链,防止风险蔓延。遏制非法集资蔓延态势,加强风险排查,摸清民间理财、非法吸存和非法集资情况,建立风险台帐,预防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加快腾飞、全顺等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处置进程。(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处非办、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人行、新乡银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5.大力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推进银企互信,大力推行企业主办银行制度,合理确定企业授信规模,通过自律约束银企行为,化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完善银行对企业抽贷报告制度,对抽贷额度超过1000万元或该企业未到期贷款占50%以上的,要向同级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落实属地责任,严厉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优化金融和信用环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化解核销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委、人行、新乡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九、做好财税征管

财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调控作用。(责任领导:周建)

1.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抓早抓实组织收入工作,按月下达收入目标,以三产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有序开展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强化协税护税,广拓速效税源,确保应收尽收,严控供给支出,确保收支平衡,努力做到时间任务目标同比例推进。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的税收保障工作机制,每旬报财税收支工作进度,每月召开分析例会,研究办法,破解难题,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实现财政支出进度与时间时序相协调,确保年初预算安排专款上半年支出60%以上;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继续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防下行促投资稳增长的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将债务存量、还债资金和新增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放大效应,支持社会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引导基金和城镇化发展基金建设步伐,争取年底前注册到位。设立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国有资本结构,整合国有资产存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加快推进新晋高速、平原(体育)会展中心等PPP示范项目,选择好合作方,积极推进前期工作,推介一批PPP项目,同时力争6月底前先期开工实施1—2个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投资集团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稳定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岗位,优化就业结构。(责任领导:周建)

1.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建立企业裁员报告制度,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10人以上的,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告。全面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通过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帮助其实现尽快再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全力推动创业创新。全面落实国家出台支持小微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支持创业就业等有关支持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搭建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及时提供用人信息,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大学生创业培训二季度完成培训700人,三季度培训800人,下半年完成培训1600人;大学生就业见习每季度完成见习3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狠抓推进落实

一要积极作为。“十增工程”是我市今年经济工作的中心工作,事关完成全市经济目标,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产业集聚区、各行各业要按照“三准三专三聚三提”要求,振奋精神、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各项大事要事,落实领导分包制,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具体到项目、量化到个人,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

二要形成合力。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豫政〔2015〕24号文和豫政办〔2015〕65号文,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衔接沟通,用足用活上级政策,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最大限度使国家、省政策措施在新乡取得实效。要站位全局、主动融入,围绕大局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上下一心、拧成一股绳,形成同力同心、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

三要督办考核。市政府将对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十增工程”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切实清除“中梗阻”。创新考核方式,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因工作原因影响任务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增强以考核促落实的效应,力争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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