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各县区金融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驻政办〔2016〕17号
颁布日期:2016-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各县区金融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驻政办〔201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6年全市各项金融工作,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金融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日

2016年度金融工作目标责任

一、全市新增贷款完成155亿元。其中,遂平县新增贷款完成13亿元;西平县新增贷款完成12亿元;上蔡县新增贷款完成11亿元;汝南县新增贷款完成10亿元;平舆县新增贷款完成11亿元;正阳县新增贷款完成9亿元;确山县新增贷款完成8亿元;泌阳县新增贷款完成10亿元:城区新增贷款完成71亿元。

二、全市资本市场融资完成55亿元。其中,驿城区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5亿元;开发区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亿元;市直资本市场融资完成20.5亿元;遂平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7亿元;西平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5亿元;上蔡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8亿元;汝南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6亿元;平舆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3亿元;正阳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2亿元;确山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3亿元;泌阳县资本市场融资完成3.6亿元。

三、农信社改革基本完成。其中,驻马店农商行、遂平县农商行、汝南县农商行挂牌开业;上蔡县、平舆县、泌阳县农商行申请筹建。

四、村镇银行实现全覆盖。其中,汝南县、确山县村镇银行挂牌开业。

五、切实重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处非宣传入户工作,做到每家每户全覆盖,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当地,全年至少化解15起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其中,驿城区化解3起;开发区化解3起;遂平县化解1起;西平县化解1起;上蔡县化解1起;汝南县化解1起;平舆县化解1起;正阳县化解1起;确山县化解1起;泌阳县化解2起。

附件:2016年度全市各县区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http://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articles/201603/27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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