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奖励表彰决定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奖励表彰决定

2010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总体目标,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质量、加大信贷投放和支持,大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鹤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奖励实施意见》,经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授予黑龙江农村信用社鹤岗办事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一等奖;授予中国银行鹤岗分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二等奖;授予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分行、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三等奖。授予人民银行鹤岗中心支行、鹤岗银监分局最佳服务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努力,再创佳绩,为我市确保实现“三个翻番”、实现“712”跨跃发展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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