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参加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参加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参加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参加黑龙江省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黑河市参加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扩大绿色食品市场,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绿色食品产业跨跃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将参加12月中旬在北京市举办的“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以下简称“绿展周”)。为切实做好“绿展周”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载体,以“宣传品牌、展示精品、促进贸易、拓展市场”为宗旨,集中展示我市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进一步叫响我市绿色食品品牌,拓宽市场,提高“三品一标”产品公信力和竞争力,实现绿色食品原料大市向绿色食品加工强市跨跃。
二、会展安排
(一)名称和主题
名称:黑龙江省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
主题:黑龙江绿色食品让您身体更健康、生活更美好
(二)时间、地点和规模
1、布展时间:2012年12月10—11日
2、展览时间:2012年12月12—16日
3、展出地点:北京农业展览馆
4、会展规模:总面积6400平方米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农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四)展区划分及分布形式
以黑河市为整体统一特装,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展览。
(五)参展范围
参展企业为我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六)参展费用事宜
我市展厅面积为96平方米,其中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各15平方米,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各14平方米,五大连池风景区9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加特装费1800元。汇款账号:23001735151058001758,开户行:建行黑河分行营业部,户名:黑河市农业委员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和总体工作方案安排,增强办好“绿展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准备,密切协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成立工作组,负责展会组织领导,与有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协调,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及时解决参展工作遇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谋划,周密实施。各地要认真谋划展会活动,认真筛选参展企业和展品,突出主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创新,在展会上展出最具代表性的产品。
(三)全力支持,确保参展。各地要在人员配备、参展经费、运输保障、展品征集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确保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展销任务。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展会的机会,开展多项宣传活动,拓宽我市绿色食品销售市场,提高绿色食品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五)强化联络,及时反馈。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向市农委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参展工作顺利进行。市农委联系人:郭庆松,电话:130915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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