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产业项目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产业项目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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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全市产业项目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营业税增幅目标的如期完成,市政府组织发展改革、统计、地税等单位,成立全市产业项目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检查组,于近日对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1-8月份各县(市)区、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1-9月份及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预计完成情况。
(二)对列入年度省重点推进的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核实。
(三)目前各县(市)区、市政府直属各相关单位明年重点产业项目谋划开发情况。
二、组织构成
全市产业项目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检查设县(市)及市直(区)两个检查组。
(一)县(市)检查组。
组长:李树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成员:水淼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史春胜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办科长
张晓光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办科长
(二)市直(区)检查组。
组长:蔡春华市统计局调研员
成员:国立民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科长
陈凤翼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科长
宋艳辉市统计局投资科副科长
宋克男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办科员
各县(市)区地税局要在检查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核查工作。
三、检查步骤
(一)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情况进行汇总,对明年谋划的产业项目进行梳理,形成汇报材料,并填写报表(见附件)。
(二)由检查组到各单位听取情况汇报,并对重点产业项目进行抽查和核实。
(三)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材料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请各单位将汇报材料及附表电子版于9月22日前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检查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光13136991125县(市)
国立民13603691937市直(区)
附件:1、2011年全市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营业税情况表
2、2012年全市产业项目谋划开发情况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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